公开征集南溪城市形象宣传口号活动
宜宾市南溪区位于长江之头,坐落于宜宾、泸州、自贡川南三市交汇腹心地带,是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川南城市群等国家和省市战略部署的重要节点。为进一步提升南溪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展现南溪历史文化、时代特征和城市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南溪城市形象宣传口号。一、征集时间征集活动自公布之日至2017年5月31日截止二、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三、作品要求(一)作品要能准确反映南溪的历史文化、发展定位、区位优势和城市特色,能充分体现南溪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南溪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二)作品要语言简洁凝练、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播,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召力。作品字数限制在16字以内,每位应征者作品不超过3条,并配以阐释说明。四、评选及奖励办法征稿结束后,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所征集的投稿作品进行筛选、评定,评出最佳作品1件,并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民币和获奖证书;评出优秀作品5件,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民币和获奖证书。五、投稿方式应征者可登陆南溪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了解南溪区情,下载《宜宾市南溪区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应征作品表》通过以下方式投稿:应征作品通过邮寄、当面提交和网络投稿。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委宣传部外宣办邮政编码:644100联系电话:0831-3307026,联系人:郑先生传 真:0831-3322352邮 箱:nxxcbwxb@163.com应征者请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投稿时在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南溪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六、其他说明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行为,后果由应征者自行承担;2、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宣传部所有;3、如遇相同或相似的作品,不并列设奖,以投递原始时间在前者为准;4、投稿作品为下载的《宜宾市南溪区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应征作品表》表格形式,其他形式一律不认可,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5、采用作品在南溪门户网网站上公布;6、征集活动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各项规则。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宣传部2017年3月1日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8461727&ver=1&signature=VvYaLG4EngNSBmx9VhzUbuKzrLeyN4aRehhz4YaY4iQNilFfHaTijL2JdylhpU2zHfo74nJqpcVChUucLsseo8x42wh0cYyrjRMBokdwjXFHFgQo5A2HEwGALkCX***ttiu4mpq5imEmzOTsYKnJcYmLhLll5uZ-StmmWOxwxxg=套了一个:南得精彩,溪引天下 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应征作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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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内容 作品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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