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3-7 07:34:27

5000元 关于征集永寿县旅游宣传口号的公告 3,23

      为了进一步扩大永寿影响力,不断提升“隋唐夏宫、福安永寿”旅游品牌形象,充分展示永寿旅游的独特魅力,永寿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永寿生态旅游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永寿生态旅游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限: 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23日(以投稿信件邮戳、网上提交时间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全国范围内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征集作品要求:

       1.能准确反映永寿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永寿“中国槐乡”、“长寿之乡”的特色及文化内涵。使永寿形象富有诗意,更接地气,更具魅力。  

       2.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富有美感,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
五、评选方法和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具体由永寿县文物旅游局组织实施并负责召集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
       2.投稿截止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口号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 ,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励3000元 ,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奖励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有礼品赠送。

六、征集原则:

       1.投稿者需了解永寿县地域特色、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
       2.投稿者应提供所拟“永寿生态旅游宣传口号”的创意说明。
       3.投稿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
  5.本次征集稿件恕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投稿方式:
  投稿者可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永寿县旅游宣传口号”字样。
  邮寄地址:陕西省永寿县县政府院内,永寿县文物旅游局。

邮政编码:713400

电子邮箱地址:lwb37666796@163.com

联系人:李亚兰

联系电话:029-37666796



                      永寿县文物旅游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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