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3-9 07:39:38

20000元 延川县征集旅游宣口号景景点故事及文学作品 3,31

为进一步发掘延川旅游宣传精髓,充分展示旅游资源特色和优势,提升延川旅游对外知名度与美誉度,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品牌,现面向社会征集延川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各景区景点小故事、微信公众平台上的经典文章推送及优秀文学作品。   

    一、主办单位

   延川县旅委会办公室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宣传口号

    1、内容:以延川旅游为主题的宣传口号。

    2、要求:每条作品在16个字以内,充分体现延川旅游特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提交作品时可附加两百字以内的创意说明,说明创作思路和意图。

   (二)文学作品

    1、内容:以延川旅游资源为主的宣传作品。

    2、要求:体裁不限,可以是关于延川各景区景点的小故事、微信公众平台上的经典文章推送、精美散文、诗歌等,内容要能体现延川旅游的自然人文资源、历史传说等,文字精炼简洁、通俗易懂、富有情感、易于传播,字数不限,另外可附加两百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三、征集规则

    1、征集日期: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征集活动不收报名费,征集作品不退稿。

    3、所有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名誉权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四、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由延川县旅委会办公室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评选,确定奖励等次。

    2、设一、二、三等奖各1、2、3名,奖金分别为20000元、10000元、5000元。

    五、作品提交方式及地址

    1、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

    2、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

         收件人:白荣

电子信箱:790655023@qq.com

   电子邮件标题栏请注明:延川旅游形象宣传稿征集。

   联系电话:0911—8116688   

                      18009113435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版权归延川县旅委会办公室所有。

2、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未经发表过的作品,内容健康、合法。入选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犯他人权益问题,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人承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自提交作品之日起,即视为同意活动主办方永久、不受地域限制地使用该作品,主办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使用,且无须再支付稿酬。

4、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次文化旅游作品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延川县旅委会办公室所有。



            延川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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