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3-9 08:17:09

闽清县梅城镇中心幼儿园园徽及吉祥物设计方案有奖征集的公告

闽清县梅城镇中心幼儿园

园徽及吉祥物设计方案

有奖征集的公告

      因受今年7·9特大洪灾的影响,梅城镇原在建的镇中心幼儿园损毁严重,异地择址在梅溪路西侧洋桃安置房旁,由仓山区对口援建,建设规模18个班,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规划使用面积6800平方,按照省级示范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配建,于2017年9月前交付梅城 镇使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园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幼儿园品位,增强师幼的凝聚力,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我园园徽和吉祥物。竭诚欢迎大家贡献睿智,彰显才华,积极参与我园园徽征集活动。本次征集方案如下: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1日

二、征集范围:社会各界人士

三、设计理念和相关元素要求:

1、园徽图案要求庄重典雅,美观大方;图形、线条、颜色不要过于复杂,注重人文内涵和艺术表现相结合。

2、园徽要求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能充分体现我镇“人文化关爱,专业化教育,多元化服务”的办园理念;可以包含幼儿园名称和拼音(梅城镇中心幼儿园)

3、吉祥物为卡通形象,活泼可爱、富有动感,且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尽量使用电脑制作。

2、作品须附设计思想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诠释,同时标明比例、字体、色标等。

3、设计规范严谨,能够适用于幼儿园办公用品、环境识别、对外宣传等多种载体。

4、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经采用,作品版权归梅城镇中心幼儿园所有。

五、作品应征方式

1、可直接将电子作品发送至632920375@qq.com(联系电话:0591-22332684,18850406615);作品名称即为邮件主题。作品名称统一为“梅城镇中心幼儿园园徽及吉祥物征集[×××(姓名)]”,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征集作品采用与否,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奖项设置及奖金:本次活动最终被采用的园徽及吉祥物作品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   

七、评选程序

1、梅城镇与仓山区援建办共同成立专业评审小组,择优评定得出正选。

2、为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3、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幼儿园所有,幼儿园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

八、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梅城镇人民政府和仓山区援建办。                                                                                    二0一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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