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7-3-10 15:42:14

福山区普法办再发动漫形象征集令

为大力弘扬法治正能量,为营造“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良好氛围,强化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打造福山区普法工作品牌,烟台市福山区普法办公室再次向您发出“福山普法”动漫形象歌词征集令。


一、我可以参加吗,有什么条件?
条件只有一个:“只要你愿意,愿意就可以”。


二、作品有什么要求吗?
这个可以有:
1.作品应包括一个或一组生动活泼的动漫形象,一个简洁形象的名字,一份清晰简练的设计理念介绍(200字以内)。
2.作品手绘或使用电脑软件绘制皆可,采用彩色、平面图案设计形式,设计要求构思新颖,内涵丰富且通俗易懂,直观形象,无歧义,并易于识别记忆,便于推广。
3.突出主题,彰显“普法”的特点,具有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特征。
4.作品要充分展示烟台市福山区“中国书法之乡”“鲁菜之乡”“中国大樱桃之乡”的风土人情、文化底蕴,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强烈的时代特征。
5.有鲜明的可辨性,视觉效果良好,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6.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冒用。如果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知识产权,责任由作者自负。


三、我对福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够了解怎么办?
您可以关注“法在福山”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栏目和历史消息,您想知道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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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什么奖励呢?
这个必须有:
本次征集活动将从所有应征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各500元;三等奖5个,奖金各200元。


五、具体的程序和要求是什么呢?
1.投稿时间:即日起至4月10日
2.投稿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投稿。邮件主题标明“动漫形象投稿”字样。作品内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fssfjxjk@sina.com;电话:0535-6356749。
3.投稿截止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法在福山”微信公众号公布。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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