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3-17 07:42:42

韩城市关于征集“大红袍花椒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宣传口号的公告

大红袍花椒是韩城人民的“摇钱树”,花椒产业已成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主导产业。为了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引导企业、行业和社会提升质量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韩城大红袍花椒的品牌价值,根据我市质量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创建目标,市大红袍花椒品牌创建办公室,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韩城市“大红袍花椒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宣传口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要求

  1.主题:体现韩城文化底蕴,展现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融合城市精神,突出韩城大红袍花椒品牌特色;

  2.内涵:要立足韩城大红袍花椒产业品牌创建,体现“品质、效益、提升”的产业风貌,蕴含“诚实守信,继承传统,创新发展、追求卓越、开放包容、和谐共赢”的诸多质量内涵;

  3.格式:要求文字简洁、寓意丰富、通俗易懂(10个字左右),便于对外宣传,同时需提交品牌创建文字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300字。

  二、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到2017年4月10日结束。

  三、投稿方式

  1.作品可通过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1073252167@qq.com)进行投稿,也可通过纸质稿件邮寄或递送投稿(地址: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花椒局“大红袍花椒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办公室,邮编:715400)。
  2.所有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纸质来稿作品尽可能采用A4纸打印。所有提交的作品请标注“品牌创建”字样,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投稿作品数量不限,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所有权,不隐含任何广告语意。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被采用作品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归创建办公室所有,由其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4.联系单位:“大红袍花椒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办公室(设在韩城市花椒局);联系人:王秀玲 黄蓉 联系电话:0913-5195572     

  四、评审方式

  “大红袍花椒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办公室,会同其他发起方,组织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经报请市政府审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励方式

  1.韩城市“大红袍花椒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宣传口号采用作品1条,奖励人民币500元(税前)。
  2.韩城市“大红袍花椒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宣传口号入围作品10条,各奖励人民币300元(税前)。
  3.如选中稿件出现内容雷同,以品牌创建办公室登记收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
  4.本公告由品牌创建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红袍花椒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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