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7-3-23 11:04:31

汕头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征集

潮汕厝,皇宫起。
潮汕老厝,是潮汕工艺与工匠精神的集中体现。
下山虎、三壁连、四点金、五间过、驷马拖车、百鸟朝凰……
京都帝王府,潮汕百姓家,
竭尽心力构建,是潮汕人对居住质量的追求。

潮汕货,用心造。
过去,海内一个潮汕,海外一个潮汕,
是在侨批信守诚信的信念中得以延续。
如今,特色食品、居家服装、动漫玩具、洗涤用品……
汕头制造名扬四方,汕头质量创下口碑。
精益求精制造,是潮汕人对产品质量的追求。

2016年12月20日,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复,我市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有了更高要求。
深入挖掘质量文化内涵,提炼汕头质量精神,唱响质量口号!
城市质量精神是城市质量文化的重要标志,是城市质量发展的形象符号,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汕头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征集内容:
征集汕头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
征集时间:
2017年3月22日至4月22日。
征集方式:
征集作品提供电子版或纸质文本两种形式,内容包括作品及释义、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纸质文本请寄汕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汕头市质监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邮编515041。
电子文本发至stszlqsb@126.com(注明“质量精神征集”)。
应征要求:
1.体现汕头人文底蕴、特区精神、城市特点、时代特征和价值取向;
2.展示汕头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和质量特点;
3.立意高远,文字简洁,寓意深刻,易懂易记,便于传播;
4.城市质量精神字数不超过15字。同时提供释义,文字表述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200字;
5.每位投稿者的短语稿件不多于5件;
6.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征集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所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负责;
7.应征作品获奖后,该作品专有权即归汕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留底。
奖项设置:
一等奖2个,奖金4000元(含税);
二等奖6个,各2000元(含税);
三等奖10个,各1000元(含税)。
如获奖作品为同一内容有多位设计者,则多位设计者分享相应的奖金。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取奖金。

来源:汕头橄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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