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城市精神”表述语有奖征集公告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3-31 21:06 编辑征集令关于征集评选“大厂城市精神”表述语的启事
为进一步提升大厂城市形象和品位,丰富大厂城市人文内涵,树立城市品牌,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重要支撑,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大厂城市精神”表述语。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截止二、作品要求1.表述语要紧跟时代步伐,高扬主旋律,展现大厂人民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蕴含未来发展定位及人们梦想和追求,昂扬向上、催人奋进。表述语要具备鲜明“大厂个性”,准确把握大厂独特的人文、历史、区位、经济、社会等因素,展示大厂形象,让外界更加全面了解大厂,提高全县人民凝聚力。2.表述语文字要精练大气、言简意赅、定位准确、雅俗共赏,易于被人们接受和传播,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与号召力。3.表述语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同时必须附300-500字的涵义诠释和创意说明。三、评选及奖励“大厂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评选采取社会征集、公众投票、专家评审和领导小组审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选出入选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5名,纪念品一份。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四、投稿方式应征作者请填写《“大厂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当面送达、单位统一报送等方式报送至县文明办。报送地址:大厂县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楼县文明办联系电话:8822623 电子邮箱:dcwmb@sina.com五、注意事项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2.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提炼、使用,不再另付稿酬。3.应征稿件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电话。4.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作为获奖对象。5.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6.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厂城市精神”征集评选领导小组。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踊跃投稿。 附件:“大厂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
"大厂城市精神"征集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3月30日
各位跃跃欲试的参与者们请填写《“大厂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通过电子邮件、当面送达、单位统一报送等方式报送至县文明办。报送地址:大厂县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楼县文明办联系电话:8822623 电子邮箱:dcwm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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