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环保局征集环保公益广告语
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环保、支持环保、践行环保”,促进“强富美高”新姜堰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形象生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效果,泰州市姜堰区环保局、姜堰区广播电视台联合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环保公益广告语。 一、征集单位:泰州市姜堰区环保局 二、执行部门:泰州市姜堰区环保局宣教法制科、姜堰区广播电视台广告部 三、支持单位:泰州市华丽塑料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征集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20日止 五、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所有关心、关注、支持环保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积极参加。 六、征集的内容和要求:作品内容以保护环境为主题,包括污染防治(水、大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雾霾、重金属等)、环境警示、环境教育、生态保护、普法宣传等。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象生动、创意新颖,兼具姜堰地域特色和可推广性。 应征作品不得出现侵权行为,否则由应征者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征集单位概不负责。所有应征作品,其使用权归征集方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备份。 七、征集方式:征集启事在泰州市姜堰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姜堰区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从2017年4月1日起接受投稿,投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0日(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 本次征集采取邮寄和邮箱征集方式。邮寄或网上传送作品时请注明“环保公益广告语”字样,并将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填写完整,但不得在广告作品中署名、落款。 八、奖项及奖金:作品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其奖金额如下: 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优秀奖100元。 为了充分发挥应征作品的宣传作用,在作品的征集过程中,征集单位有权即征即用,凡被用于展播的作品,即认定为获得优秀奖项。征集期间,姜堰电视台定期对优秀作品集中展播,并通过微信公众号面向全社会投票,获票数量作为后期评选的重要依据。征集截止后,征集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来稿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九、联系方法及邮寄地址: 地址:人民中路106号姜堰电视台 邮编:225500 联系人:张忠明 13815920097 邮箱:surunyihe@163.com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授予泰州市姜堰区环保局宣教法制科。泰州市姜堰区环保局姜堰区广播电视台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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