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水 发表于 2017-4-9 17:02:04

象山县创建省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征集结果揭晓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4-9 17:07 编辑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积极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激发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意识,象山县创建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17年1月9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创园宣传标语以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在征集时间内,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热心作者的2374条作品,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邀请相关专家、领导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作品匿名编号,经过筛选小组、推选小组和评奖小组有序评选,最终确定象山县创建省园林城市宣传标语,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任何异议,请与创园办联系。   
一、入选宣传标语
一等奖:诗画半岛,醉美象山。盛俊龙,15058439063。
二等奖:景秀蚶城,魅力象山。吴博,13957413723。
      万象海山,景秀半岛。马俊,18335172575。
三等奖:山海园林,和美象山。陈科琪,15058000817。
      寻梦海岛画卷,情醉园林象山。朱才能,18852461757。
      万象仙子岛国,千姿园林象山。顾颙,13732122918。
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5日,如对以上公示作品著作权、版权有何异议或有何修改完善建议、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创园办。如遇版权举报,经核实入选作品非原创或已公开发表,主办方有权撤销获奖人员资格。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2号楼320室,邮编:315700。联系人:柴彩虹、蔡永红,联系号码:15336610789、13958333360,电子邮箱:178603366@qq.com 。
公示期结束,创园办将通知获奖作者兑现奖金,敬请关注。
三、特别声明
1.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中共象山县委、县政府所有;
2.因投稿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3.象山县创园办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应用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本次活动由创园办负责解释。
象山县创建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

今夜无眠 发表于 2017-4-10 14:40:41

恭喜好友马骏喜获二等奖!

马到成功 发表于 2017-4-10 16:06:17

今夜无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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