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7-4-10 19:30:43

“上海高职”微信公众号标识和标语征集活动通知

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及本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系列部署,更好地通过新媒体平台展示上海高职教育发展成就,提升“上海高职”微信公众号的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征集公众号标识和标语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日期1.作品征集日期: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21日;2.作品评审日期: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3.公布奖项日期:待定。二、参赛对象1.院校师生(小学、中学、高校师生)。2.社会公众。三、征集内容(一)“上海高职”微信公众号标识1.囊括公众号名称“上海高职”四个字,或拼音、英文字母缩写等形式。2.形象简洁、便于识别,具有艺术性。(二)“上海高职”微信公众号标语1.语句简洁,积极向上。2.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和上海特色。四、提交要求1.通过“上海高职教育网”(网址:http://www.gzgz.edu.sh.cn)的“上海高职微信公众号标识和标语征集活动”页面提交作品。2.提交作品的同时,需提交作品的简要阐释与立意说明。3.所提交的标识参赛作品须为ai或psd格式。4.请根据提交页面中的要求规范上传参赛作品。五、评审方式1.经专家评审后决出最终获奖名单。2.具体奖项设置情况将根据作品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六、注意事项1.标识和标语的征集活动可同时参加,或者选择一项参加。每项征集内容限投一件作品。2.凡参赛选手均视为同意本比赛之所有规定。参赛选手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产生争议或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3.本次活动具体要求可查阅“上海高职”微信公众号相关活动公告。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1-33395175、13916575887。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来源:上海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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