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漯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有奖征集 5,31
漯河市关于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的通知各区文明办、公安局,市委各部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市直及驻漯各单位:
为让广大市民了解、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宣传标语以漯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围绕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爱岗敬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内容,激励市民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来。
(二)文字表达要朗朗上口、自然流畅、雅俗共赏,字数控制在10到25个字之内。
(三)创作的宣传标语请附注解和创意说明。
二、征集时间
自2017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
三、征集范围
社会公开征集。 四、奖项设置
对征集的宣传标语,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0名,每名1000元等值奖品;二等奖20名,每名500元等值奖品;三等奖30名,每名300元等值奖品。
五、报送办法
只接受电子文本投稿。投稿需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并在稿件上注明“创文宣传标语征集”字样。
电子文稿传至邮箱:lhjjzdxck@163.com。联系人:张鸿雁,联系电话:0395-3176080 13903959739
六、颁奖事项
评选结束后,组织方将通过电话、利用新闻媒体和漯河交警微信平台(lhsjjzd )通知获奖作品创作人颁奖时间和地点。
七、相关说明
(一)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承办单位:漯河市交警支队。
(二)投稿标语提倡原创,内容相同的入选作品,按照投稿时间先后,以投稿时间最早的为准。
(三)所有来稿请写明投稿人身份,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负。
(四)所有作品请自留底稿,概不退还,入选标语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
(五)入选作品主要用于交通标识牌、公交站牌、电子屏、户外广告、路名牌等公益宣传。
漯河市文明委办公室 漯河市公安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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