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钰民a 发表于 2017-5-21 22:18:16

5000元 长顺县征集黔南州第十二届旅游发展大会美文启事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5-22 06:58 编辑

长顺县关于征集黔南州第十二届旅游发展大会“主题美文”的启事

      为迎接黔南州第十二届旅游发展大会在我县隆重召开,将长顺建成“贵州省乡村休闲旅游基地”,充分展示我县乡村休闲示范新突破、交通网络格局新跨越、服务接待能力新改善、文化产品开发新创意和决胜脱贫攻坚新成就,实现旅游业井喷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金竹夜郎·吉祥长顺”主题美文。

一、征集内容
“金竹夜郎·吉祥长顺”主题美文。


二、征集对象
关心、支持长顺县旅游、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作品要求
作品必须原创,突出“顺”文化主题。应围绕金竹夜郎、帝王佛教、屯堡、红色、布依族苗族、州府、农耕等历史文化;杜鹃湖、千年银杏王、神泉谷等优美景区;高钙苹果、绿壳鸡蛋、紫王葡萄、小米核桃等农特产品以及长顺的民风民俗、地理优势、发展变化、建设成就等进行文学创作,作品体裁不限,可以是诗词、散文、楹联、赋等,字数在400字以内。


四、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可提供打印版或电子版两种形式
2.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五、评审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应征作品中评
选出10件作品入围,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长顺县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并及时通知获奖者。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两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四名,奖金500元。

七、特别声明
1.征集作品一律不退还;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或其他权利,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准则。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长顺县文化和旅游局无关;
3.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归征集单位长顺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作者本人享有署名权,征集单位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等活动;
4.入围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文稿;
5.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应征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应征者同意本启事的所有内
容并受其约束;
7.黔南州第十二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长顺县执委会办公室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作品投递
应征者将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1637649425@qq.com
请在邮件主题注明长顺县关于征集黔南州第十二届旅游发展大会“主题美文”字样。

联 系 人:黄艳
联系电话:15885667477
邮    箱:1637649425@qq.com


黔南州第十二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
长顺县执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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