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文化服务中心” 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就本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中的文化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化服务中心设计方案。望社会有资质的文化设计公司踊跃参加。一、征集单位: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文化服务中心”设计
三、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3967.4平方米,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文化服务用房,建筑地下一层,地上九层。“文化服务中心”设计方案应涵盖上述区域。
其中,主体文化服务中心位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副楼二楼,设计地面面积约750平方米(详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副楼二楼平面图”)。
2、征集目的:进行本项目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待参与人制作方案后征集人组织人员进行比选,择优选用。
3、功能定位:建设一个以文化为主题,兼具院史陈列、读书看报、文体活动、休息等候、宣传法治、法院影视多媒体放映等功能,面向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文化服务中心。
3、 设计要求:坚持“凸显法治、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实用有效”的原则,从“法的内涵、院的特色、文的品味、化的功能”入手。本次征集方案要求按照征集单位审判法庭上述指定区域内设计,设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黔南法院院史陈列、法院文化立体展示、休息等候读书看报、法院影视多媒体放映等。
四、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征集项目内容;
设计方须具备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的设计资质条件。
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参加该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报名注意事项:
设计方通过网络报名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设计方通过现场报名须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验合格后收取复印件并予以报名,原件归还。
五、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0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龙山大道旺福大厦三楼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都匀市交警大队对面)。
六、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陈华贵 电子信箱:724093185@qq.com
联系电话:0854—8622069 18008540152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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