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17年测绘法宣传日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测办〔2017〕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新《测绘法》”)。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新《测绘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以宣传新《测绘法》为主题,组织开展2017年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作品要求 (一)主题口号要求语句凝练,立意深远。 (二)宣传口号要求重点突出新《测绘法》“保安全、严监管、强服务、促发展”管理理念,文字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 (三)公益短信要求着眼于增强测绘地理信息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实现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每条短信内容不超过70个字。 (四)宣传画要体现新《测绘法》颁布实施的主题,需包含“2017年‘8·29’测绘法宣传日”字样,要求构思新颖、贴近大众、活泼生动,采用PSD格式图片,并附创意说明。 (五)所有作品提交形式为电子版,需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六)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二、征集形式及报送 有奖征集活动由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动系统、行业和社会公众参与有奖征集活动。请于6月30日前,将应征作品择优报送我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每个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需报送主题口号1个,宣传口号10个,公益短信1条,宣传画1-2幅。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个人优秀奖,其中:主题口号1名、宣传口号10名、公益短信3名、宣传画1名。 根据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宣传、组织及报送作品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3名。 我局将向获奖作者颁发奖品及证书;向获得优秀组织奖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中国测绘报》等向社会公布。四、结果使用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及测绘单位在8月29日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中统一使用获奖作品。其中宣传画由我局统一印制,每个省寄送500份。 联 系 人:李倩 电 话:010-63882210 传 真:010-63882216 电子邮箱:pufa@sbsm.gov.cn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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