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7-6-13 21:22:08

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口号有奖征集 7.5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鼓励广大群众全面参与质量强区建设,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浦东新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征集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口号。请各会员单位和个人踊跃参与。
一、征集内容
1、主题: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口号。
2、内涵:立意鲜明,紧绕浦东发展战略,突出浦东的社会、经济、文化特色和质量建设的理念、价值观,能够充分展示浦东新区的城市质量建设现状和质量强区的工作成效。
3、格式:以文字表述“城市质量精神”,原则上不超过16字,要求寓意丰富、简洁明快、易记上口、便于传播;同时提交注释和创意说明(500字以内)。
二、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5日(以信函寄出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提交方式
投稿作者须填写《登记表》,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稿件两种形式提交;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者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登记表》可通过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pdmsa.pudong.gov.cn)下载,或邮件(pdzljs@163.com)索取。
四、奖励方式
1、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设置以下奖项:
①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
②提名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③备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④入围奖16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⑤参与奖30名,各奖励50元手机话费或等值纪念品(在所有投稿中随机抽取)。
上述奖项奖励不可兼得。
⑥在网上投票环节中设置公众参与奖,在所有投票者中随机抽取70名,各奖励50元手机话费或等值纪念品。
2、获奖信息将通过浦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和其他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
3、凡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均视同认可本方案内容,所有投稿恕不退还。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
4、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不隐含广告语意,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投稿恰好相同,以收到时间最早的作品为准。
5、主办方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创作者。创作者1人以上的,主办方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登记表》中“姓名”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
五、联系方式
电子投稿邮箱:pdzljs@163.com(邮件主题:姓名+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征集稿);
书面投稿地址: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征集工作组,上海市泰安路74号(200052)(信件请标明“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征集稿”字样);
以上两种投稿形式选一种即可。
联系人:朱老师、崔老师
电 话:021-52588393、021-52588895

浦东新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来源:浦东新区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协会

孙钰民a 发表于 2017-6-16 12:01:13

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登记表
                        编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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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介绍       






(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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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
我已阅读并理解、接受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有关要求,保证所填事项属实。我同意活动组织单位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使用本人填写在本登记表中的信息。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电子文档承诺人签字可以数字签名或手写拍照形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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