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洪荒之力 发表于 2017-6-14 16:23:15

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会徽会歌征集活动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6-15 09:03 编辑

丽水地处东部沿海山区,生态优良、人文深厚,是浙江“大花园”战略的核心区块。268万丽水人秉持特有的“山水”精神,智慧灵动,亲和包容,赤诚坚韧,务实开拓,取得有目共睹的建设成果。二十世纪初开始,相继有大批丽水人远赴海外,成为中国最早赴海外创业的群体之一,目前有40余万丽水人在世界各国创业,丽水由此成为全国著名的侨乡;改革开放以来,又有近70万丽水人分赴国内其它地方创业,在不同领域做出骄人成果,同样极大地扩大了丽水在中国的影响力。作为“老丽水人”,他们心怀故土,一直关注和支持着家乡发展。同时,又有20余万外地来丽创业者,作为“新丽水人”,他们以丽水为家,辛勤创业,奋发有为,为丽水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由“老”、“新”丽水人组成的创业群体与在丽水本土创业发展的丽水人一样,成为丽水发展的宝贵资源和独特优势。
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是一次全球丽水人的盛会,以“走遍天下家在丽水”为主题,按照“凝心聚丽共建共享”的办会宗旨和“国际化视野、战略性方向”的办会思路,努力打好“感情牌、生态牌、发展牌、文化牌”,激发“丽水人”的归宿感、认同感、使命感、成就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大联谊、大回归、大参与、大发展”,吹响“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的集结号和进军号,凝聚全球丽水人力量,共同建设秀山丽水大花园。

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当代丽水人的精神风貌和文化传统,见证丽水创业者的瞩目成就,共同参与此次盛会,大会组委会现向全球征集“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会徽、会歌,经由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定,产生入选作品。征集作品将应用于2017年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对外宣传等可以使用的相关领域,并视情况应用于今后各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等相关可以使用领域。活动规则如下:

一、主办单位

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会徽、会歌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二、征集对象

1、所有关心、支持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征集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2、应征的创作者可登录丽水网(http://www.lsnews.com.cn/),了解大会信息,填写并签署《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会徽、会歌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会徽、会歌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

3、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创作者(或创作者之一,下同)。本征集规则所称“创作者”是指:会徽设计者,会歌歌词、曲谱作者。联合创作作品应在应征前征得该作品全部创作者的应征认可。

4、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组委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组委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应征者的应征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7年6月13日开始。截止时间:会徽征集为2017年7月13日北京时间16时整,会歌征集为2017年7月31日北京时间16时整,逾期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应征作品要求

1、总体要求

(1)主题鲜明,富有创意。充分体现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的主题、宗旨和时代特征;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

(2)体现“丽水人”精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丽水人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正以“尤为如此”的担当精神,勇当绿色发展的探路者和模范生,努力将丽水建设成为浙江乃至长三角的“大花园”,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全国标杆。反映在丽水创业者身上,是一种独特的“山水”精神:像山,有质朴坚韧、诚信务实的草根特征,有登高望远、开拓开放的时代情怀,有心系家乡、造福桑梓的赤子之心;像水,有一往无前的进取与包容,有机敏灵动、滴水穿石的智慧与坚毅,有融化万物、共建共享的亲和与真诚。

(3)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4)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过,未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会徽设计的具体要求

(1)会徽应该风格独特,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和视觉冲击力,体现国际化和现代化。

(2)会徽图案应简洁、明快、含义明确,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并适用于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各类活动和纪念品、宣传品的制作。

(3)应征作品应包含核心内容,即“世界丽水人大会”或英文The world Lishuiese conference或缩写“WLC”字样,可采用任意颜色、字体。

(4)会徽设计除提供LOGO图纸外,还应提供《设计方案》。

3、会歌创作的具体要求

(1)会歌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着重表达“丽水人”精神,给人以荣耀、乡情、使命的召唤感。强调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结合,情感真挚动人,切忌口号式词汇堆砌。

(2)歌词仅限使用中文,作品必须为乐谱与歌词的组合,乐谱应为简谱或五线谱形式,并附有相关演唱、演奏说明。

(3)作品曲调优美大气,易于传唱,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全曲时长控制在3—6分钟。

五、作品提交的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单位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除作品外,应一并提交包括《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两份文件的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文件的文字部分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当应征作品的创作者不止一人时,所有创作者应选定其中一位或几位创作者作为应征者,就该作品分别填写、签署《报名表》;所有创作者须共同签署《承诺书》。

应征者或创作者在《报名表》和《承诺书》上签署的姓名(名称)应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姓名(名称)一致,且同一应征者或创作者在不同文件上的签署应当一致。如《创作方案》、《报名表》和《承诺书》的填写和签署不符合本征集规则的要求,相关应征者将不具有应征资格。

2、应征者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应征者为机构的,应提供注册登记文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个人或机构的上述官方证明文件以下简称“身份证明文件”)。主办方有权对应征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时需应征者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

3、会徽创作方案提交要求

(1)会徽设计稿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络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张上,并居中装裱在A3规格的黑色纸板上(一份)。提交会徽设计图稿的同时需以刻录光盘的形式提交TIF格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名应包括应征者姓名和作品名称,电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须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在光盘上也应用黑色记号笔标明应征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2)会徽《创作方案》中须包括设计说明,其内容阐述会徽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3)会徽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电子稿文件名及光碟标记除外)。

4、会歌作品提交要求

(1)会歌创作稿(含歌词与曲谱)应打印在A4规格纸上(一份)。若采用电子文本,其文件名应包括应征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2)会歌创作稿(含歌词与曲谱)为必须提供品。欢迎一并提供光碟形式的演唱小样,请注意在光碟上用记号笔标明应征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3)会歌创作稿及演唱小样中均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电子稿文件名及光碟标记除外)。

六、应征办法

1、应征作品只能以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97号海关大楼2楼,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组委会办公室会徽、会歌征集处(以下简称征集处)。

联系人:徐旭东

邮政编码:323000

国内咨询电话:0578-2675087

国际咨询电话:+86-0578-2675087

电子邮箱:lsrdhbgs@163.com

2、以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的,请在征集期间工作日的9:00-16:00送达征集处。

3、以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会徽、会歌”征集活动,送达时间以征集处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处签收时间为准。征集处不接受除挂号邮寄和当面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七、保密规定

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应征人在创作应征方案的过程中以及向征集处提交上述应征方案时,均应对该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应征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2、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征集处及由征集处指定的工作机构除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3、会徽征集活动举办期间,征集处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所提交的应征作品参选资格的权利。

4、如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者遭受任何损失,主办者保留要求该应征人赔偿的权利。

5、应征人是否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者。

八、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的知识产权

所有提交至征集处的应征方案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九、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办公室将组织专门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各选出3件入选作品,经过终评等程序,从中选出最终优胜者。

2、主办者拥有决定世界丽水人大会会徽、会歌的最终权利。

十、奖励

1、对成为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会徽的作品,奖励人民币1万元,并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对入围的其余2件作品,各奖励人民币3千元,并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对成为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会歌(含歌词与曲谱)的作品,奖励人民币5万元,并由大会组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3、以上奖励作品以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4、办公室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如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奖金和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者或书面指定的代表。

5、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国家及地区法律相关规定自行纳税。

6、评选结果揭晓后,办公室将在丽水网上公布获奖名单。

十一、免责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处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损坏等情况,主办者不承担相关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会徽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署名权除外)自始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世界丽水人大会会徽、会歌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二、其他

1、应征者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3、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0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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