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不 发表于 2017-7-4 10:39:33

修武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提升修武旅游形象,扩大修武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让更多的人认识修武、了解修武、喜欢修武,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修武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公告如下:一、征集内容修武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二、征集日期2017年7月1日至15日(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三、征集要求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一)宣传口号征集要求1、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精炼、内涵丰富,具有独创性和较强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及公众场合宣传推介。2、作品需结合修武县丰富的旅游资源、深厚的人文底蕴、浓郁的风土人情等优势,提炼修武旅游个性符号,能够准确体现修武元素与特色。3、每位投稿人提交的宣传口号命名不超过3条,每条命名文字一般在16个汉字以内,并附500字左右的简要创意说明。(二)形象标识(logo)征集要求1、融入修武元素,彰显城市特质,突出旅游特色。创意新颖、简洁美观、色彩鲜明、寓意深刻,图案结构易于识别、记忆、推广、运用和制作,能体现修武县的独特定位、典型特征以及核心文化,凝聚大众归属感和认同感。2、作品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递交,文字须清晰叙述logo的创作灵感、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的文案说明,并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3、格式要求为jpg或gif格式,像素1000*100以内,大小3M以下,分辨率300dpi以上,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四、投稿要求本次征集以网络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应征者可将相关文件发至xwqyly@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为“修武旅游宣传口号”“修武旅游形象标识(logo)”投稿,并在正文中注明:“本人承诺,本作品如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获奖,则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修武县旅游主管部门。”无此项内容,投稿无效。提交内容需包含应征作品、作品创意的文字说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等。设计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如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无效作品,征集方可自行处理。五、评选办法(一)修武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指挥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分别评出入围作品3件,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评审委员会最终将结合各方意见,分别确定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中选作品1件。(二)征集方可以要求入选方案的设计者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入选方案设计者要积极配合,直至征集方认为达到要求为止。(三)如果方案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没有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奖项可空缺。六、奖励办法对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中选作品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作品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中选作品不同时享受入围作品奖励,获奖者按相关规定自行纳税。七、作品权属(一)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如作品入选,征集方将要求作者本人签署著作权确认书。(二)所有应征中选作品知识产权、使用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应征者除可获得规定的奖励外,仅可保留署名权,并提供源文件。(三)所提方案与原资源重复的视为无效。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四)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征集方。八、联系方式电话:(0391)3805508邮箱:xwqyly@126.com地址:焦作市修武县文化城图书馆二楼修武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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