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钰民a 发表于 2017-7-4 21:41:40

50000元 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征稿启事

李杜光芒诗意天水

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征稿启事

    天水是中华民族重要发祥地之一、全球华人寻根祭祖圣地、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也是诗仙李白祖居地、千秋诗圣杜甫流寓地。2016年,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为弘扬地方历史文化,追溯李白、杜甫与天水的历史情缘,打造“李杜光芒·诗意天水”文化品牌,委托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联合人民文学杂志社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节”并颁发了首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引起广泛关注。2017年,读者出版集团加盟主办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节”,并将与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联合评选颁发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共同打造“李杜光芒,诗意天水”和“书香陇原,诗意天水”文化品牌。从即日起,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面向海内外征稿。

   一、征稿范围

    面向全世界华人汉语诗歌写作者、研究者、编辑家、传播者。

    二、设奖及评奖条件

    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分现代诗、古体诗和贡献奖3大类、5个奖项。

    1.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现代诗设金奖、银奖、新锐奖三个奖项,评奖条件如下:

    (1)金奖为成就奖,由评委提名推荐,评委会票决产生。金奖获得者必须是在现代汉语诗写作方面做出杰出贡献,为读者和现代汉语诗歌研究界公认且健在的杰出现代汉语诗人。

    (2)银奖获得者必须是在现代汉语诗歌写作中有独创性贡献,对现代汉语诗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现代汉语诗诗人。

    (3)新锐奖面向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诗人。参评者必须是近年来活跃在当代汉语诗坛、有较大影响力,且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个性风格的现代汉语诗人。

    2.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古体诗设秦风雅韵奖一个奖项,评选条件如下:

    以公开出版的古体诗集为评选对象。参评作品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古体诗歌格律、声韵要求,既能继承中国古典诗歌传统,又能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富有时代气息,反映现实生活。

    3.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贡献奖评奖条件如下:

    贡献奖评选对象为为推动当代中国诗歌创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团体或社会组织。该奖参评名单由评委提名,评委会票决产生。

    三、奖励

    1.“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金奖1名,奖杯一座,奖金5万元。

    2.“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银奖2名,奖杯各一座,奖金各3万元。

    3.“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新锐奖3名,奖杯各一座,奖金各1万元。

    4.“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秦风雅韵奖(古体诗)1名,奖杯一座,奖金1万元。

    5.“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贡献奖1名,奖杯一座,奖金2万元。

    四、评奖机构

    由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读者出版集团邀请国内著名诗人、诗歌理论家、编辑家组成评奖委员会进行评选。

    五、参评方式

    1.金奖和贡献奖为成就奖,由评委个人提出各自参评名单,再经评委会票决产生。

    2.银奖、新锐奖、秦风雅韵奖参评者需提交诗集7本。本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银奖、新锐奖、秦风雅韵奖参评作品限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以来公开出版的诗集。

    3.应征稿件截稿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六、评奖及颁奖

    9月份,组委会将组织评委通过初评和终评评选出各奖项获奖者,并在《读者》《天水日报》《天水晚报》进行公示,10月中旬在天水或兰州举行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颁奖盛典。

    七、参评作品邮寄地址

    银奖、新锐奖、秦风雅韵奖参评作品请在2017年8月31日前邮寄至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东路86号天水日报社“中国天水·李杜诗歌节”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741000;收件人:小杨

    咨询电话:0938—8221587

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节”组委会

第二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评奖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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