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7-6 07:44:34

“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向您征集宣传口号和建设理念啦

2016年12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函》(国质检质函〔2016〕720号),同意五峰县人民政府筹建“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为扩大“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增强全社会的区域品牌创建意识,营造良好的品牌文化氛围,经研究,“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小组及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宣传口号(以下简称“宣传口号”)和区域品牌建设理念(以下简称“品牌理念”)征集活动。


征集时间
2017年7月1日——7月31日

(投稿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上午12:00)


征集内容
“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

宣传口号和区域品牌建设理念。


征集要求
1、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2、“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作品要立足五峰茶产业,充分体现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工作背景和五峰茶产业特色,阐明创建工作核心理念,充分展示五峰茶产业的特色和未来发展方向。
3、通过文字形式体现“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做到观点鲜明、通俗易懂、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表述尽可能生动、精炼,富有感召力,对创建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便于宣传传播并提供释义,文字表达简明扼要。


征集方式
通过征集活动邮箱(236774497@qq.com)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中应包含应征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以及应征作品内容等信息。


评选和奖励
“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初选,评选出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由“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入围方案中确定最终采用方案。一旦方案被采用,其作品著作权即归属“全国五峰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对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最终采用作品的应征者分别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相关声明
1、主办方对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

2、主办方自动获得应征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报酬。

3、本次征集活动有关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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