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福安市创建“全国出口中小型电机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和标识7,27
关于征集创建“全国出口中小型电机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和标识的公告为深入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提高创建成效,进一步提升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国出口中小型电机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到2017年7月27日结束。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1.福安市人民政府创建“全国出口中小型电机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
(1)作品内容:围绕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体现福安市电机产业特色与优势、创建目标与要求,体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区域品牌的追求,具有较强的激励和引领作用。
(2)作品形式:以文字形式表达,文字精炼,主题鲜明,通俗易懂,琅琅上口,便于传播,富有感染力,每条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字。请附文字说明。
2.福安市人民政府创建“全国出口中小型电机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标识(LOGO)。
(1)作品内容:体现中小型电机产业属性、特点和品牌形象,体现福安市人民政府、中小型电机产业、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三个角度,要求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大气、沉稳、简洁、明快,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请附释义说明。
(2)作品形式: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300mm×300mm。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图片文件格式统一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四、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投稿数量不限。
2.投稿作品要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全国出口中小型电机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字样等。
五、奖励设置
示范区筹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各选出一、二、三等奖。
宣传口号: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宣传标识: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六、投稿须知
1.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以示范区筹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登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3.参选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福安市人民政府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联席会议;
4.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示范区筹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本次征集活动及其他未尽所有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3-6761132
邮件地址:ndfags@163.com
通信地址:福安市岩湖坂原工商大楼(邮编355000)
全国出口中小型电机产业
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筹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17年7月13日
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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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由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和福建省国立品牌发展中心共同推出!如需联系我们,可拨打电话0591-87065851或8706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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