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7-8-7 10:29:59

黄山市关于征集“黄山市质量精神”表述语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调转促”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提升黄山市的质量形象,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黄山市质量精神”表述语。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征集内容:“黄山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求如下:
1、主题鲜明:体现质量工作的意义和宗旨;体现黄山城市质量文化的内涵、传统、理念和特色;立意高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2、历史底蕴:体现黄山市历史文化的鲜明特点;
3、时代特征:体现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定位;
4、释义明晰:简明准确,词表干炼,寓意清晰;
5、简洁明快:易记上口,高度凝炼、概括的一句短语(不超过15字)。
二、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5日。
三、参与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四、投稿要求
(一)所有作品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二)投稿作品需填写《黄山市质量精神征集作品登记表》。表格下载地址:黄山市质监局网站(http://web.huangshan.gov.cn/JA034,“通知公告栏”);
(三)投稿作品无论哪种设计格式,必须标明“黄山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征集作品”,并附带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详细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五、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电子文档发送到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hszjjzlk@163.com,联系人:汪明理,联系电话:2525964。
六、组织评审
(一)本次活动的主办方为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社会征集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以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简约大气,能体现黄山质量工作文化底蕴和公平正义等为标准进行评选。
(三)如入选稿件出现雷同,以收到登记的第一份作品次序为准。
(四)所有提交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七、奖励办法及公布
(一)评选出“黄山市质量精神”表述语3条,其中最佳作品1条,入围作品2条。奖励标准:最佳作品奖励2000元/条,入围作品奖励1000元/条。
(二)获奖的最佳作品和入围作品名单将在中国黄山网站、市质监局网站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黄山日报微信公众号、黄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黄山质监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并由主办方电话通知获奖者领奖。
(三)经采用的表述语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八、其它要求
(一)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由设计者承担法律责任;
(二)获奖后,投稿人需按照主办方要求的规格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有不适当处需配合修改;
(三)投稿人获奖并接受现金奖励后,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获奖设计作品修改、组合和使用。投稿人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之前,投稿人不得将作品泄露他人,否则将不予采用;
(五)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六)投稿人参加本次活动,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七)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http://web.huangshan.gov.cn/JA034/NewsView.Aspx?Id=15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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