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水 发表于 2017-8-12 17:04:54

关于“肇庆质量精神”评选方案的公告

  “肇庆质量精神”口号征集活动自启动以来,获得了社会广泛响应,共征集口号作品537件。为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以下评选方案:
  一、成立评选专家组。
  由市强市办从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领域中,抽调高等院校质量管理专家学者、技术机构质量专家和企业质量工作者组成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
  二、评选标准。
    (一)内容要体现我市历史人文底蕴,充分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彰显肇庆精神,突出我市的鲜明个性、形象。
    (二)语言要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
    (三)入选稿件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
  三、评选程序。
  (一)作品初筛。
  由市强市办工作人员将所有征集到的宣传口号作品进行编号整理并打印成册,发给每位专家组成员。每位专家从中各筛选出100件作品,交由工作人员汇总统计,按照票数高低选出前100件作品,交回评选小组进行第二轮筛选。每位专家再次从中各筛选出30件,然后由工作人员汇总统计,按照票数高低选出前20件作品。
  (二)作品评选。
  评选小组对进入评选的20件作品进行集体讨论商议,最终确定入围作品10件,写明推荐理由,并列出推荐顺序。
  (三)入围作品公示。
  将入围作品及作者姓名通过肇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肇庆市质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网络投票。
  在“肇庆质监”或“肇庆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对入围口号进行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只允许投一票,刷票无效。
  (五)综合评选。
  市强市办综合考虑专家推荐及网络投票情况,确定4件备选作品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研究确定最终入选作品1件。
  四、其他。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市强市办所有。

肇庆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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