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共享“红罐”
“红罐包装”到底归谁?两大凉茶品牌王老吉、加多宝为此打了5年官司,如今终于有了定论。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对“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王老吉和加多宝均作出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包装的权益。 尘埃落定 五年“颜色”战迎来平局 放眼市场,货架上的加多宝,已变为金罐包装,让人们对曾经沸沸扬扬的凉茶“红罐包装”之争已有些淡忘。 2012年5月,广药集团从加多宝公司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自己生产红罐王老吉凉茶。而此前租用王老吉商标的加多宝公司,则将其凉茶产品更名为“加多宝”,并继续沿用红罐包装。 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公司同一天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侵权。这也成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 广东省高院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由于加多宝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装装潢权益,故其生产销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宝”和两面“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均构成侵权。一审法院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加多宝公司不服两案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天,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红罐包装”权益双方共享。至此,双方纠缠数年的“颜色”官司,终于尘埃落定。 剧情反转 一方“独享”显失公平 “红罐包装”最终被共同享有。与一审判决相比,最高法的终审判决可谓有点“剧情反转”的意味。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最高法给出了解释。判决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在罐体上包括“黄色王老吉文字、红色底色等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等组成部分在内的整体内容”,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主张该包装的权益。 作为“王老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广药集团认为,因“王老吉”商标是包装装潢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发挥了指示商品来源的显著识别作用,消费者当然会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来源于“王老吉”商标的权利人,而配方、口味并不会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识别和判断。 另一方面,作为红罐王老吉凉茶曾经的实际经营者——加多宝公司认为,包装装潢权益与“王老吉”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各自独立,互不影响。消费者喜爱的是由加多宝公司生产并选用特定配方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本案包装装潢由加多宝公司使用并与前述商品紧密结合,包装装潢的相关权益应归属于加多宝公司。 最高法对此认为,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 凉茶已“凉” 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包装共享,互不侵权,互不赔偿,对这样的结果,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对记者表示,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公平公正的裁决,加多宝独创并率先使用的红罐包装装潢权益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确认和保护。王老吉方面也于当日发布说明,表示将尊重最高法的判决结果,并称目前王老吉凉茶已取得近七成的市场份额。 一场官司,打了5年。比起5年前,如今的饮品市场,凉茶已经风光不再。对双方来说,“红罐包装”的意义或许已不重要。业内人士表示,王老吉已占据了市场六成多的份额,而早在2015年,加多宝就已做好失去红罐包装的准备,大力推出金罐包装,当然也不可能再重返“红罐”时代。官司打完了,双方更应该在产品、服务的创新、升级上投入更多精力。 但对凉茶行业而言,包装共享或许有特殊的意义。中国食品产业评论员朱丹蓬认为,最高法的“共享”判决,出发点是让双方都享有红色包装权益,利用凉茶“双雄”的实力,打造凉茶的世界品牌,像可口可乐一样走出去。“也就是让他们从过去的竞争,走向竞合。”冯志敏称,未来,加多宝将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做强做大凉茶产业,将中国凉茶文化推广到全世界,把加多宝打造成民族品牌的标杆。(记者孙杰 高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