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9-16 07:38:56

印江自治县三十周年县庆宣传标语及楹联征稿启示

2017年,是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为体现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充分展现印江热情、开放、奋进的良好形象,展示全县各族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的自豪感、荣誉感,特向社会各界征集庆祝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宣传标语及楹联。现将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征稿内容
应征作品以“辉煌三十年·多彩民族风”为主题,从多方面、多角度展示印江厚重的民族文化内涵和三十年来印江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保障、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等各个层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示全县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抒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祝福家乡的情怀。
二、征稿时间
2017年9月15日至9月20日
三、征稿单位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四、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县内外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五、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从未发表或公开的原创作品,如有剽窃抄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供稿人自行承担;
(二)作品要求围绕主题,立意新颖、贴切实在,内容健康、文字精炼、易于传播,楹联字数为7至12字为佳;
(三)作品不含有任何违法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文责自负;
(四)一人可投多稿,征集单位有权对稿件进行取舍、编辑;
(五)投稿请用电子版,并附个人简介(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和身份证号码及文艺头衔等)。
六、投稿方式
(一) 征集作品可由作者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及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524535022@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应征作品”),逾期或未成功上交作品将视为弃权处理;
(二)联系电话:0856——6239362
七、评选办法
作品征集结束后,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将组织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宣传标语10幅、优秀楹联20幅,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特别说明
(一)所有稿件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自投稿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得到采用答复,作者可将作品自行处理。
(二)参评作者在本次征评期间联系信息如有改变,请及时告知。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改变而未及时通知,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状况,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三)对所有应征作品主办单位有权采用、宣传和出版,不另付稿酬。凡投稿者视其同意本规定。  
(五)征集公告诉由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17年9月15日


[主编:陈刚 审核:左禹华 编辑:张向芬 张丽玲]

http://mp.weixin.qq.com/s?src=11×tamp=1505518653&ver=395&signature=lLoskrpi6-*mc-21aMozBS-hMrajXm3ayCR4n9fk8IafKvUn8mDiQssfNZv9QsgavIlUnDbv2Vpm4sfYtbTCDd9pw*ZMlrz8s5*Nbg1UN3CscWEy4IFR4Vt*PofwQaGP&new=1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印江自治县三十周年县庆宣传标语及楹联征稿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