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人家 发表于 2014-9-11 22:03:16

5000元 “神州第一梅” 诗词、楹联、散文、赋全国有奖征文大赛

 “神州第一梅”诗词、楹联、散文、赋全国有奖征文大赛启事

靖州杨梅已有几千年的栽培史,它以色泽呈乌、酸甜适度、果大核小、品质优良、营养丰富而著称。《靖州乡土志》诗云:“木洞杨梅尤擅名,申园梨栗亦争鸣,百钱且得论摊买,恨不移根植上京。”素有“江南第一梅”美誉的靖州杨梅,清代就成为朝圣的贡品。目前,靖州已有杨梅基地5万余亩,杨梅精深加工规模企业10余家,杨梅苗圃3千多亩,被农业部授予“中国杨梅之乡”。为了做大做强杨梅产业,实现农业产业与旅游经济发展有机结合,靖州县委、县政府整合各方资金,建设“中国·靖州杨梅生态博物馆”。现已建成杨梅鼓楼、杨梅文化广场、望梅台、品梅亭等文化、科研、旅游设施。为丰富其文化内涵,打造杨梅文化品牌,促进靖州及周边社会经济发展,惠及城乡居民,特举办“神州第一梅”全国诗词、楹联、散文、赋有奖征文大赛。现面向全国征集稿件,热诚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一、征稿主题:杨梅文化

二、征稿要求

围绕靖州杨梅——神州第一梅文化主题,结合靖州风土人情、民族习俗、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及杨梅产业等内容的诗词、楹联、散文、赋。

三、征文时间

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12月30日。

四、投稿方式

1、投稿须交纸质文稿1份和电子文稿(纯文本格式,发至征文邮箱)。

2、投稿时请填写好 “神州第一梅”诗词、楹联、散文、赋全国有奖征文大赛参赛登记表(登记表附后可下载)。

3、稿件后请注明作者姓名(如要求使用笔名,请说明)、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和邮政编码等信息。

五、评审与奖励

1、评审规则:征文将由主办、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征文评选委员会,按“诗词”、“楹联”、“散文”、“赋”四类分别评选。

A、诗词类:

a. 围绕“神州第一梅”主题。

b. 结构严谨,具有抒情性和感染力。

c. 符合诗词格律要求。

B、楹联类:

a. 围绕“杨梅文化”主题。

b. 文笔生动、文字优美。

c. 符合《联律通则》要求。

C、散文类(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内):

a. 结合靖州风土人情、民族习俗、生态旅游,突出杨梅文化内涵。

b. 笔调轻倩灵巧,语言清隽流丽。

c. 具有相对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真挚饱满的情感。

D、赋类:

a. 围绕”杨梅文化“主题。

b. 具有象征性、想象力、完整性。

c. 思想表达准确、规范严整、符合“赋”文体要求。

2、奖励办法:征文将由主办、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领导等组成征文评审委员会,按“诗词”、“楹联”、散文、“赋”四类进行评选。本次征文设:一等奖各1名,各奖5000元;二等奖各2名,各奖3000元;三等奖各3名,各奖1000元;优秀奖各20名,各奖5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并于“2015年中国·靖州杨梅文化旅游节”期间颁奖。

3、获奖作品的宣传:评审结束后,将从获奖作品中择优部分作品,用于“中国·靖州杨梅生态博物馆”和杨梅文化碑廊。

六、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怀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广新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七、其他: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克全(18674535977)

2、文稿请寄(送):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梅林路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3、邮政编码:418400

4、电子信箱:997595766@qq.com

(二)特别声明

1、参赛作品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收回奖金及证书。

2、本次征文活动主办单位对所有来稿作品享有发表、宣传、采用、出版等权力,并不另行支付报酬。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其同意本启事规定。

(三)参考资料

可登陆网站查询相关栏目信息。

红网“2014中国靖州杨梅文化旅游节”专页(网址:http://tour.rednet.cn/c/zt/31839/)、

靖州新闻网(网址:http//www.jingzhouxw.com)


“神州第一梅”诗词、楹联、散文、赋

全国有奖征文大赛组委会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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