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浙江浦江月泉书院遗址公园全国征联
关于组织浙江浦江月泉书院遗址公园全国征联的通知月泉书院遗址公园,在中华诗词之乡——浙江省浦江县城北。清《光绪浦江县志》载:“其泉随月为消长,自朔至望则盈,自望至晦则退,因名。”北宋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知县孙潮疏月泉为曲池,筑月泉亭。宋咸淳三年(1268)建月泉书室,元初升为月泉书院。元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邑人义乌令吴渭退隐月泉,与方凤、谢翱、吴思齐等共创月泉吟社,开展“春日田园杂兴”征诗活动,付梓《月泉吟社诗》。“月泉吟社”词条收录于《辞海》、《辞源》,月泉吟社诗编入《四库全书》。
为弘扬月泉文化,打造诗词之乡文化高地,浦江县连续举办四届农民赛诗会,承办金华市首届农民赛诗会和浙江省首届诗教工作会议,重建月泉书院及其遗址公园,形成集月泉景观、楼阁台榭、诗文圣地为一体的文化集聚中心。
为丰富公园建筑的文化内涵,特组织月泉书院遗址公园全国征联活动。
一、组织机构
本次征联活动由浦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浦江县月泉书院遗址公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
二、征联内容
以月泉、月泉吟社、月泉书院历史文化为主题,反映月文化、泉文化以及浦江优美的自然风光、丰厚的人文资源,歌颂浦江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和建设成就。
三、征联时间
征联至2014年10月30日截稿。评奖结果将在网络公示。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联活动设立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8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600元;
优胜奖20名,奖金300元,
入围奖若干,送精美纪念品一份。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同时,欢迎楹联书法作品,联墨佳作由月泉书院收藏展示。
五、应征要求
1、应征作品要符合主题要求,立意新颖,附合联律,新旧四声不能混用,用典要注明出处。
要求原创作品,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参赛资格,并在网络公开。
2、本次征联征集各式联句,应用于月泉书院遗址公园内入口、月泉书院、先贤祠、月泉吟社、瑞雨阁、月泉亭等建筑,要求注明征联所针对建筑景点。
3、应征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4、 本次大赛采用电子邮件投稿和邮寄投稿。
投稿电子邮箱:bzz51429@163.com
参赛作品须直接填写在邮件“正文”中,请勿使用“添加附件”,主题请注明月泉征联。
文本作品及联墨作品,请寄送:
浙江省浦江县月泉书院遗址公园建设办公室边铮铮,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晶都小区1区15号,邮编322200,
联系电话0579-84123375,13738920301。
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月泉征联字样。
(联墨作品等请注释文,附书家简介。欢迎自撰诗联书法作品。)
本次投稿联数每人不超过5联,要求至少有1联单比7字以下短联,应适宜于书写悬挂,请勿重复投稿。
征联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征联单位对入围以上作品享有使用出版权,不另付稿酬。
有关资料请查寻浦江县政府网、月泉书院网,网络搜索关键字“浦江、月泉”。
浦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浦江县月泉书院遗址公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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