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9-24 07:28:59

关于征集我校新校区新建园林和建筑物名称的通知

(一)园林及景观名称
新校区图书馆北侧、四为园东侧新建园林总名称、园内人工湖名、人工湖北侧亭名
(二)建筑物名称
新校区游泳跳水馆东侧新建综合教学楼名称
征集时间:2017年9月22日--10月9日
征集对象:全校师生员工以及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命名原则
(1)传承性——反映学校的办学理念、文化传统、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与现有园林和建筑物名称有较大关联性;
(2)时代性——反映学校面向未来的新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积极向上;
(3)文化性——内容高雅,有美好的寓意和文化内涵,有品味。
2.命名要求
(1)命名应避免过于口语化或者过于佶屈聱牙,不应产生歧义,不能与我校现有景观、建筑物名称重复;
(2)应征稿件需注明寓意,即对名称的由来、含义作简要说明,附有简明的创作思路解释,如引自典籍请注明出处;
(3)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如参考他人作品,需写明作品元素借鉴来源。
(二)投稿要求
有意应征者,请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新建园林和建筑物名称征集表》(附件1)。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原件,请作者自留底稿。纸质稿件请送至党委宣传部(新校区服务楼520室),或发送电子版至邮箱bwlxcb@163.com。联系人:陈宇秦,电话:(0917)3566236。


评选及表彰
校大学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应征情况进行统计,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将评选出的名称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校大学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入选名称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其他说明
1.应征作品一旦被录用,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宝鸡文理学院所有。
2.应征作品文责自负,相关内容不得对他人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

各位才子佳人大展身手的时候到了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选上了给我们说说
我们也乐乐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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