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洪荒之力 发表于 2017-10-20 16:53:45

临沂市技师学院校歌(歌词)征集启事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学校“内聚人心,外树形象”的重要载体,是学校校园精神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校歌中既有办学者、教育者的理想、信念和愿望,又有受教育者的感受、追求和心声。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关心支持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友人开展《临沂市技师学院校歌》征集活动。相关事宜如下:一、作品要求1、本次征集内容为临沂市技师学院校歌(歌词),歌词用中文作为创作语言,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富有时代特色,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字。2、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高远,富有感召力、凝聚力和感染力,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能够激发感情共鸣,意境高雅,易于传唱。3、歌词能够充分反映学校自然地理(如沂蒙、蒙山、沂水、大美新临沂等)和人文历史环境(如沂蒙精神、工匠精神、校训“厚德、强技、求真、尚美”等)、办学理念(立德树人,技能成才等)、办学特色(以知识、技能和素养协调发展的目标,着力培养一流的高技能人才等)和发展目标(培养一流技能人才,建设一流技师学院)。
二、投稿要求1、投稿人将所作歌词打印在A4纸上。2、来稿请注明“临沂市技师学院校歌(歌词)投稿”字样,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截稿日期:2017年11月20日。3、投稿人须提供本人300字左右简介一份(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三、评选办法1、学校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2、应征作品由学院宣传处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3、入围作品在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体上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4、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四、奖励办法活动设作品入选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1000元/名),奖金由学院一次性支付给投稿人。活动另设参与奖若干名。入选奖、入围奖、参与奖均由学院颁发给荣誉证书一份。
五、注意事项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歌词,不得抄袭。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3、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4、凡入选、入围的歌词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院所有,署名权归词作者。5、对入选歌词,由学院负责征集曲谱,词作者可优先推荐曲谱,奖励办法另定。凡入选、入围的校歌曲谱,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院所有,署名权归曲作者。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临沂市技师学院党委宣传处所有。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友人展示才华,踊跃投稿。联系人:姬老师联系电话:0539—6177038投稿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18号电子邮箱:lyjsxyx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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