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网上办事大厅”征集形象标识和服务口号征集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树立和展示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临泉县网上办事大厅”影响力,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识和服务口号,具体事宜如下:一、征集内容
“临泉县网上办事大厅”形象标识(LOGO)及服务口号设计,该标识及服务口号将主要用于“临泉县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
二、征集时间
投稿时间: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1月5日,
评选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0日。
三、作品要求/设计要求
(一)标识(LOGO)
1.标识(LOGO)设计要突出“网上办理、在线咨询、一号申请、一网通办”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目标。
2.标识(LOGO)设计要求构思新颖,色彩鲜明,内涵时尚,视觉效果强,富有时代感;在网络载体和任何宣传环境中能够和谐、大方的应用;适合互联网页面标志常用格式,符合网站整体设计风格,易于辨认和制作;具有形象延展性,便于印刷和其他设计制作。
3.应征作品风格不限,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征集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4. 标识(LOGO)设计作品为电子稿件,须包括标识图案效果图(彩色和黑白稿)、设计创意说明文字。标识(LOGO)图案格式为jpg或png文件,300dpi以上,同时需有标准色说明;设计创意说明为500字以内(word格式),详述设计构思及标识含义。入围作品需提交矢量设计稿(coredraw或photoshop格式)。
5.应征作品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6.标识(LOGO)设计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
(二)服务口号
1.主题鲜明、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2.内容要充分展示“临泉县网上办事大厅”特色,充分体现网上办事便民利民惠民的功能(正式公布的优秀服务口号只能用于公益宣传,任何团体、个人均不得将其用于商业及赢利目的)。
3.服务口号应为作者原创,内容要主题深刻,创意新颖,耐人品味;句式要合辙押韵,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宣传,服务口号稿件为word格式,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以征集单位登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
四、投稿要求
(一)应征者将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qxwsbsdt@163.com,主题栏注明“应征活动作品”字样,
联系电话:0558-6521560,
联系人:庞晶晶;
征集公告地址: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quan.gov.cn)。
(二)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抄袭、剽窃他人,若发生著作权纠纷,一概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应征作品稿件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手机号码及本人身份证号码,1个作者可以提交不超过3份标识(LOGO)设计稿件和6条服务口号稿件。作者本人自留底稿,无论是否采用,概不退还。
五、评选与奖励
(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综合评选,设标识征集入围奖3件,奖励省内流量免费卡一张(1年免费送),最佳标识作品奖1件,奖励1年话费免费用,流量免费用,另送200M宽带1年免费用;设服务口号征集入围奖15件,奖励全网通手机卡一张(含50元话费),最佳服务口号奖1件,奖励省内流量免费卡一张(1年免费送)。
(二)作为最终形象标识及服务口号的确定作品,作者应配合征集单位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签署《临泉县网上办事大厅形象标识及服务口号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形象标识、服务口号及其衍生产品全部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未经征集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三)获奖作品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征集活动奖品由电信公司全程赞助。
(三)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临泉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临泉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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