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10-28 07:02:06

5000元 我骄傲·我的名字叫萍乡”主题歌词征集启示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2-7 18:19 编辑

萍乡,一座因楚昭王寓名“萍实”而得名的城市,一座有近代工业发祥地和工运摇篮之称的城市,一座始终坚持向上向善的城市。这里底蕴厚重,人文荟萃;这里风景独好、山川秀美;这里敢为人先,生机勃发。这里,在贯彻落实十九大的东风里,在市委市政府“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引领下,城乡发生巨变,百姓福祉增强,文明素质提升,干群面貌一新。
为进一步展示新变化,体现新成就,赞颂新风貌,全面激发全市人民干事创业的壮志豪情,不断增强市委市政府的凝聚力向心力,市委宣传部特举办“我骄傲·我的名字叫萍乡”主题歌词征集活动。
一、征集要求
   以“我骄傲·我的名字叫萍乡”为主题,体现萍乡的文化内涵、地域特色、人文精神和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特别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城市整体面貌和市民整体文明素质大提升、大变化;言简意赅、清新流畅、朗朗上口,易于谱曲,易于传唱,歌词体裁不限;能够增强市民的认同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增强城市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二、征集对象
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专业作者或业余作者均可参加。
三、征集方式
歌词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投稿,信函投稿地址: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7楼萍乡市委宣传部文教科,邮政编码337000,电子邮件投稿邮箱644628403@qq.com,联系电话:0799-6810903。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应征作品须是原创作品,可以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
四、截止日期
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结束。
五、评选方法
截稿后,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确定15个入围作品。组织网络投票评选入围作品,最后综合专家学者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确定获奖作品。优秀作品将在《萍乡日报》刊登。
六、征集奖励
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并颁发誉证书;二等奖2名,奖励3000元,并颁发誉证书;三等奖3名,奖励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相关说明
本次主题歌词征集活动由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出获奖作品;群众及社会团体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的权利。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征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应征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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