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7-11-2 18:05:21

来宾市兴宾区政府网徽标征集入围作品公示

    2017年9月28日—10月31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兴宾区政府网徽标。根据征集公告,我办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经过初审,评选出入围作品5幅。现将入围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9日。
    如发现该作品涉及抄袭、侵权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与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黄柳生
    联系电话:0772—668030718978262233
    电子邮箱:xbqzfw@163.com。

附:入围作品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入围作品1:
作者: 覃小波      单位:广州市上道品牌形象顾问

http://www.zhengjicn.com/UploadFiles/2017/11/201711021607030821.gif

入围作品2:
作者:尹会文      单位:自由职业

http://www.zhengjicn.com/UploadFiles/2017/11/201711021607145293.gif

入围作品3:
作者:章云途      单位:自由职业

http://www.zhengjicn.com/UploadFiles/2017/11/201711021607321744.gif

入围作品4:
作者:李永辉      单位:木子创意设计工作室

http://www.zhengjicn.com/UploadFiles/2017/11/201711021607416325.gif

入围作品5:
作者:刘刚      单位:陕西宝鸡最锐设计工作室

http://www.zhengjicn.com/UploadFiles/2017/11/201711021607573044.gif

http://www.xingbin.gov.cn/xbrmzf/infodetail/?infoid=ad2d1fad-4051-477b-bf24-443d999347b3&categoryNum=001005

江南洪荒之力 发表于 2017-11-2 18:09:24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兴宾区政府网站徽标的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gbin.gov.cn   2017年09月28日   阅读次数:2197

来宾市兴宾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bin.gov.cn)是兴宾区面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畅通交流渠道的综合门户网站,是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唯一官方网站。
为进一步扩大兴宾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政府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窗口和桥梁作用,来宾市兴宾区政府门户网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站徽标。本次征集的最终入选作品,将作为我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徽标标识。

一、征集时间:

2017年9月28日— 2017年10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三、作品设计要求:

(一)作品要体现兴宾区经济、文化的发展特征和地理环境的区域特点。图案设计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创新性,色彩简洁明快,图案视觉效果皆佳。
(二)作品设计应通过电脑制作,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作品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网站微标应特点鲜明、容易辨认、造型优美,便于记忆和推广
(三)本次徽标征集投稿电子图案的格式为jpg或tif格式,文件要求5M以上,以确保在各类显示载体上不失真;矢量图不作大小限制并需提交应征作品的创作理念说明。
四、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一)应征作品以个人名义、团体名义参加均可。投送作品标题请注明“兴宾区政府网站徽标”字样,并附详细文字创意说明。
(二)每位作者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需同时注明应征机构名称或应征人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等信息。
(四)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作品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
(五)一旦作品提交,即视为应征者自动接受本次征集所有规定。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发表权、改编权均归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
五、参赛方式

(一)所有参选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请将所设计的以jpg 或tif格式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xbqzfw@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网站微标征集”。
(二)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您的姓名、年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作品的创意说明(越详细越佳)。
(三) 在评出最终获选作品后,作者应根据征稿方要求完成最终设计和制作。
六、奖励办法

最终采用作品奖金3000元(1名);入围作品奖金每件500元(4名)。
七、评选办法

由社会各界熟悉设计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
(一)初选。由评委会从所征集到的作品按所有评委的评分合计总分从高至低评出5件为入围作品进入复选。
(二)复选。由网络评选和评委会评选组合评选。
1.网络评选。将初选出的5件入围作品在兴宾区政府门户网、兴宾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展示,请网友进行网上投票。各入围作品总投票数以在兴宾区政府网的投票数和兴宾发布微信公众号的投票数两项相加作为每件作品网络评选总票数。根据总票数评选出第1~5名作品,并获得相应得分。第1名得30分,第2名得27分,第3名得24分,第4名得21分,第5名得18分。
2. 评委会评选。由评委对入围作品进行打分,累计各评委所有得分总和作为该作品评委会评选得分,根据得分高低评出第1~5名作品,并获得相应分值。第1名得70分,第2名得63分, 第3名54分,第4名得47分,第5名得40分。
(三)终评。累计网络评选和评委会评选两项得分总和为每件作品最终得分,根据最终得分高低排出第1~5名,取第一名公示无异后为入选作品,终评出兴宾区政府门户网微标。
八、其它事宜

(一)在征集过程中,不产生报名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二)本次征集所有活动将在兴宾区政府网、兴宾发布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开发布。
(三)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柳生电话:0772-668030718978262233

竭诚欢迎广大关心兴宾、热爱兴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踊跃参与本次活动,充分发挥您的聪明才智,以您最美好的心愿和最优秀的作品为兴宾区电子政务建设作出贡献,在兴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留下您浓墨重彩的一笔。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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