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11-12 07:35:16

中共子洲县委宣传部关于征集精准脱贫宣传标语和文艺作品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2-8 16:01 编辑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知晓率,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氛围,激励全县干部群众增强脱贫攻坚的信心,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中,即日起,县委宣传部在全县征集脱贫攻坚宣传标语和文艺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作品要紧紧围绕精准脱贫和村风民风建设两大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激励性和号召性,能体现子洲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要求,体现中华民族勤劳致富、扶贫济困、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作品类型
扶贫扶志宣传标语和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绘画、摄影、歌曲、快板、小戏、小品等文学艺术作品,以及以扶贫扶志为内容的微电影。
三、征集范围
全县范围内征集
四、征集要求
1、宣传标语要求语言生动活泼,简洁有力,易被大众理解和接受,提倡方言土语,力戒官话套话大话,每条标语最多不超过20个字。
2、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作品要求内容紧扣扶贫扶志,以鲜活的事例宣传党的扶贫政策,讲述脱贫攻坚的子洲故事,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推广脱贫致富的典型经验。
3、绘画、摄影作品要求贴近大众审美情趣,能反映全县脱贫攻坚的成效亮点。绘画作品要主题突出、富有创意、简约易画,适合在农村墙体喷绘及各种视觉媒体上传播,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歌曲、快板、小品、小戏等作品,要有弘扬致富光荣、安贫可耻主旋律。歌曲要词曲完整,快板、小品、小戏脚本要适合舞台演出,要做到寓教于乐、喜闻乐见。
5、微电影要求主题突出,故事生动,结构完整,制作精良,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感染力。时长原则不超过15分钟。
6、来稿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严禁网上下载。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后果,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如奖金已兑现,须追回奖金。
7、所有入选作品征集机构有使用权。被选中的作品,征集机构有权通过任何形式进行推广和传播,也可以授权县内所有镇、村使用。
8、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9、此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县委宣传部。
五、投稿方式
1、投稿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
2、投稿要求:报送作品须附标题、作者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摄影和微电影作品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可植入商业广告。
3、投稿地址:县委大楼414室(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2-7221032
电子邮箱:358313526@qq.com
    4、县委宣传部负责征集扶贫扶志宣传标语;县文联负责征集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绘画、摄影、歌曲、快板、小戏、小品等文学艺术作品;县广电中心负责征集微电影。作者投稿可报送至上述三单位,也可直接报送至县委宣传部。
六、评选奖励
1、11月底,县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专家隐去作者姓名,对参评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将评选出宣传标语60条左右,绘画作品20幅左右,摄影作品30幅左右,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50篇左右,歌曲、快板、小戏、小品作品10部(首)左右,微电影作品2部左右入围。入围作品将进行展览展演和在全县推广宣传。
2、入围作品奖励标准:每条标语奖励200元;每幅绘画、摄影作品奖励200元;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每篇奖励200元;歌曲、快板、小戏、小品每部(首)奖励500元;微电影每部奖励5000元。

                        中共子洲县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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