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11-26 14:53:20

5000元 “遇见·盘州”摄影大赛

“遇见·盘州”第二阶段征稿又开始了哟!想必你又拍了不少珍贵的照片吧?快来投稿呀,一不小心可能还获奖了呢!俗话说得好,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撞鬼了呢!
彭仲恭摄
大盘州这么美,赶紧拍下来显摆显摆呀!美好的只是瞬间,拍下才能永恒啊!
彭仲恭摄

盘州市旅游局联合盘州摄影家协会开展“遇见·盘州”摄影大赛,邀你一起来发现盘州之美!

胡国书摄
一、征稿时间
第二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20日。
胡国书摄

二、作品范围
盘州景区景点、民风民俗、节庆活动、餐饮美食等。

胡国书摄

三、作品要求
(一)本次大赛只收2017年拍摄的数码摄影作品(电子文档),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张,按一幅计算)。所有投稿作品不低于5M,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每位作者限投20幅。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可以整体转为黑白,谢绝用电脑软件合成、创意类作品参加本次摄影赛。本次大赛谢绝使用在其它往届各类摄影比赛中获奖、入选的作品参赛。
(二)本次大赛所征集的作品,必须是在盘州景区拍摄的摄影作品。主要反映盘州秀美风光、民族文化、民族风情、民俗生活类的作品。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拥有独立著作权的作品,一切涉及到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的法律问题,请投稿者自行解决,责任自负。
(三)投稿作品请作者在作品信息栏下方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和地点等。本次大赛不收参展费,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易俊摄
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每个阶段设:
一等奖一名,奖金          5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          3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          2000元
优秀奖一百五十幅,奖金    300 元
王茂摄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摄影大赛期间文艺工作者,可凭各级摄影家协会证件,免门票费进入盘州各景区景点进行拍摄,拍摄期间请遵守各景区景点相关规定以及盘州本地民俗民风。
(二)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用,不退稿,所有来稿文责自负,涉及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按国家规定从奖金中扣除并代缴。
(三)主办单位给予获奖作者奖金后,所有获奖入围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用于出版物、展览、新媒体、社会公益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署名权归作者拥有。
(四)凡向本次摄影大赛主办单位投送稿件的个人或集体,均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投稿邮箱:pxlyj2014@163.com
联络员:彭仲恭    13985917685
王茂    18768662280

来源:盘州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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