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7-12-2 00:21:15

关于鳌江镇32条道路有奖征名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弘扬地名文化,加快打造鳌江流域标杆城市,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鳌江镇32条道路名称,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鳌江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介绍    拟征名的32条道路,21条道路位于鳌江镇滨江商务区,6条道路位于站前商贸区,5条道路位于墨城工业园区,现征集标准路名,详细情况见标准路名征集表及示意图。    三、活动主题    “路名是城市的第一印象”。    四、活动理念    鳌江镇滨江商务区、站前商贸区、墨城工业园区道路要以具有历史内涵和区位优势的名称为主元素,以“百年商埠、瓯越明珠”为构思理念,符合我镇打造鳌江流域标杆城市,同时与滨江商务区、站前商贸区定位相呼应,体现我镇经济中心、交通中心、金融中心的地位,反映依山襟江傍海、经济发达、商业繁荣、民生发展、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中国古鳌头,瓯闽小上海”特质。    五、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10日。    六、奖项设置    采用奖:最终采纳的命名方案,每条道路奖励500元(如最终采用名与规划名、暂定名相同,则该项奖金自动取消;如最终采用名有多人提及,以征集到时间先后为序取最先送达者,邮件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电子信箱收件时间为准,如同时送达则奖金平均分配)。    七、征集对象    凡对鳌江镇历史内涵和区位优势熟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八、征名要求    1.参赛者对鳌江镇32条道路命名。    2.每个案名均须附不少于50字的命名说明,阐释案名创意过程、案名寓意等,不注明阐释内容的为无效投稿。    3.案名须能高度概括项目的优势和特点,准确反映项目的规划设计的精髓,名称应新颖、高雅、尊贵,具有独创性及丰富的内涵,适合普通话、鳌江话、闽南话称呼,易于记忆传诵,便于后期推广和演绎。    4.每位参与者提供的案名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与者承担。    九、投稿方式    2017年12月10日前将文稿邮寄至鳌江镇塘古南路99号1105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局王虹处,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14596320@qq.com(需将文稿注名为“鳌江镇32条道路有奖征名-姓名-时间”)。    十、评选方式    在2017年12月11日后,由鳌江镇人民政府组织评选组进行评选。    十一、注意事项    1.来稿须含:著作人姓名、所属单位或家庭住址、手机号码、案名释义,每人最多提供2个案名方案;    2.所有得奖者作品的知识产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所有来稿恕不退还;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鳌江镇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8日

来源:鳌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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