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7-12-3 21:45:51

“西北作家”首届原创文学大赛征稿启事

自2017年12月1日起,首届原创文学大赛面向全国征稿。

  一、大赛主办:

  西北作家编辑部

  二、大赛协办:

  陕西省金融作家协会

  陕西省职工作家协会

  咸阳市作家协会

  秦汉文学馆

      西安市诗书画研究会

  长安作家协会

  未央作家协会

  周至作家协会

  《陕西诗歌》杂志

  《望月文学》编辑部

  《作家摇篮》杂志

  《乾州文史》杂志

  范紫东研究会

  长安诗经研习会

  长安柳青文学研究会

  老西安记忆公众平台

  陕西文化网

  长安人网

  旅游商报

  旅新网

  诗歌网

  史飞翔工作室

  乾陵文苑公众平台

  遗珠传媒公众平台

  醉墨书斋公众平台

  南城文化公众平台

  提多书院

  三、参赛作品要求:

  1、中文作品,思想内容健康,文学性强;

  2、原创作品,没有在任何媒介发表过;

  3、作品体裁:小说(5000字内),散文(1500字内),诗歌(只接收自由体新诗,不超过50行)。每人每体裁参赛作品不超过3篇(首);

  4、投稿邮箱主题栏需注明“‘西北作家’参赛”字样,且标注题目、体裁和字数,如:“西北作家参赛”《逝水流年》(散文、1288字)。文末附100字内作者简介、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微信号(方便联络)、电话及通讯地址。未注明“参赛”字样者,视为日常投稿,不做参赛稿处理。

  5、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受理。

  四、参赛须知:

  1、投稿邮箱:1175314756@qq.com。

  2、奖项设置:

  ◎首届“西北作家”小说奖3名、最佳人气奖1名。

  ◎首届“西北作家”散文奖3名、最佳人气奖1名。

  ◎首届“西北作家”诗歌奖3名、最佳人气奖1名。

  3、赛程:

  分初赛、入围和决赛三个阶段。流程如下:

  初赛(初审通过)→平台设“大赛作品”专栏刊发→入围:小说取“大赛作品”专栏综合评审阶段排名居前的作品(不少于20篇)入围;散文、诗歌取“大赛作品”专栏综合评审阶段排名居前的作品(不少于30篇)入围→平台设“入围作品”专栏刊发、评审→决赛:各体裁从“入围作品”专栏取综合评审阶段排名前15名的作品进入决赛→平台设“决赛作品”专栏刊发、评审。

  注意:进入入围和决赛阶段的作者也可提供新作品继续参与后续赛程,作品要求同上。“西北作家”签约作家的参赛作品不需参与初赛,稿件请投到签约作家专用邮箱,投稿格式同上。

  4、截稿日期:2018年1月31日。

  5、大赛评分规则:

  评委评审和平台得分结合,各阶段分值占比如下:

  “大赛作品”阶段:评委评审50%,平台得分50%;

  “入围作品”阶段:评委评审60%,平台得分40%;

  “决赛作品”阶段:评委评审70%,平台得分30%。

  评委评审100分制打分;各阶段刊发平台的每篇作品,每个阅读量记1分,每条留言记2分,每打赏1元记5分,累积计算、百分制换算;两项分值累加即为作品得分。决赛阶段分值合计居前者即为大赛获奖作品。

  “最佳人气奖”评定:为该作者在“入围作品”“决赛作品”两个阶段的平台累计得分。但与该体裁组其他奖项不能兼得,只取其一。

  每位作者只能获得一个奖项,不能兼得。所有参赛作品的打赏金不予返还,用做大赛评审、颁奖等相关用途。

  6、每个阶段参赛作品的平台得分,统计分值时间节点为作品发出第六日当晚十点,专人负责统计。

  7、评审及颁奖:主办方、协办方专家评审,2018年3月决赛评奖、颁奖。

  8、声明:参赛作者自负文责,因参赛引起的著作权等相关版权纠纷,均由投稿者承担相关责任。

  9、本赛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西北作家编辑部

                                                      2017.11.3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西北作家”首届原创文学大赛征稿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