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12-27 07:57:21

宜宾县两大公园有奖征名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2-8 17:41 编辑

宜宾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关于鹭湖湿地公园、城北市政公园征名活动

启    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宜宾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承办单位:宜宾远达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活动背景

为更好宣传宜宾县“宜居县城”及“城市双修”建设工作,迅速拓展城北新区各楼盘项目的知名度,形成聚集效应,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宜宾县住建城管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宜宾县鹭湖湿地公园、城北市政公园征名活动,诚邀全省广大单位和个人建言献策。

三、活动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8年1月下旬

(一)启动阶段:(2017年12月19日)

(二)创作阶段:(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9日)

(三)报名阶段:(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4日)

(四)评选阶段:(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下旬)

(五)颁奖阶段:(2018年1月下旬)

四、征集内容

(一)征名项目简介

1.鹭湖湿地公园位于八一二棚户区西侧,用地红线面积为9.9公顷,南北长度约1200米。总投资约1.5亿元,目前正在开展投资人选取工作,方案设计已通过县城规委会审定,预计2017年年底开工建设。

2.城北市政公园北为金山路,东至榕树街,南临天池路,西至德政街。该项目规划面积约为2.41公顷,总投资3千万元,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县城规委会审定,正在正在完善施工图设计,预计年底开工。

(二)总要求

1.符合国家商标法有关规定,具有唯一性、独特性、延伸性和较好的文化内涵;

2.符合鹭湖湿地公园和城北市政公园的特色,大气简洁、朗朗上口;

3.案名不得含有不健康信息,不得抄袭他人版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具有唯一性;

4.参赛者每人提交的案名数量分别不超过三个,案名需有不多于200字的创意阐述和渊源诠释,没有注释视为无效投稿。

5.案名一经采用,作品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任何媒体的发布权归宜宾县住建城管局所有,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6.案名如有重复,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者为准。

五、征集方式

(一)征集范围

四川省范围所有法人机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法人机构组织参加的,须授权代表以个人名义的方式参加。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在互联网上,打开宜宾县新闻网(http://www.ybxxww.com)后,点击“宜宾县鹭湖湿地公园、城北市政公园征名活动”专栏,再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提交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邮寄报名:报名人员在宜宾县新闻网“宜宾县鹭湖湿地公园、城北市政公园征名活动”专栏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通过信件邮寄到宜宾县鹭湖湿地公园、城北市政公园征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金江路95号宜宾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市政公用股,邮编:644600)。

3.当面提交: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成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宜宾县鹭湖湿地公园、城北市政公园征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金江路95号宜宾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市政公用股)当面提交。

(三)征集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4日18:00。

(四)咨询解释

征集活动咨询解释工作由宜宾县宜宾县鹭湖湿地公园、城北市政公园征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咨询电话:0831-7822625。

六、征名评选

征名评选由征名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选议定。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形式

1.每个公园的命名征集各设定1各最佳案名和3个入围案名并给予奖励;每个公园的命名征集各设定1各最佳案名和3个入围案名并给予奖励;

2.奖励形式:最佳案名奖励现金10000元(税后)并颁发荣誉证书;入围案名奖励现金2000元(税后),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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