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小城∙蝶变”摄影大赛征稿启示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1-8 09:08 编辑文章转至乐清市摄影家协会
为了展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摄影爱好者征集“小城∙蝶变”的摄影作品,通过镜头反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后的成效。
一、活动主题:“小城 ∙ 蝶变”。
二、拍摄区域:柳市镇、蒲岐镇、南岳镇、淡溪镇、雁荡镇、龙西乡、岭底乡。
三、征集内容:
(1)参赛作品必须是上述指定7个乡镇在“一加强一改造三整治”(即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治理改造危旧房,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等方面的成效。
(2)反映乡镇建成区美丽风光、人文特色、文明和谐的镜头。
四、主办单位:
乐清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乐清市“六城联创”活动领导小组、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乐清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
五、征集要求:
(1)作品要求内容贴近主题,鼓励创新。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作品均可,组照最多为6张。
(3) 作品可以在明暗度、对比度方面做一些调整,但不得进行移花接木式的大幅度PS修改。
(4)投稿方式:参赛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jpg格式,文件大小3M以上,附上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发送邮箱:3117625499@qq.com
联系人:吴辉明 联系电话:13777727271
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将作为作者申请加入乐清市摄影家协会资格之一。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7名,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名,奖金200元及获奖证书;
各奖项视参赛作品情况可空缺。本次比赛稿酬税费由获奖者本人自行申报缴纳。
七、截稿时间; 截稿时间:2018年5月31日。
八、活动说明
(1)凡获奖作品,主办方有免费使用权,可在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等相关非赢利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2)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她)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给主、承办单位造成损失的,投稿者应予以赔偿。
(3)比赛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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