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关于补充征集广东省蕉岭商会会徽与宣传口号的通告 2.28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2-27 11:28 编辑由于《征集广东省蕉岭商会会徽与宣传口号公告》受到众位乡贤的热烈响应,为更好的推动广东省蕉岭商会的宣传与开发工作,使更多乡贤参与商会建设,充分继承和发扬蕉岭当地的长寿生态资源、文化内涵,积极响应一带一路的战略,加快乡贤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提升广东省蕉岭商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广东省蕉岭商会会徽(LOGO)、宣传口号及诗词歌赋的稿件。
一、征集内容
1、广东省蕉岭商会会徽(LOGO);
2、广东省蕉岭商会宣传口号;
3、广东省蕉岭商会诗词歌赋。
二、征集时间
2018年1月08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
三、征集要求
(一)广东省蕉岭商会会徽(LOGO)
1、广东省蕉岭商会会徽应体现蕉岭“世界第七长寿乡,休闲天堂慢生活”的发展核心理念,体现蕉岭长寿乡品牌。主题鲜明、构思新颖、构图简洁、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和创意性,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2、在会徽的绘制形象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蕉岭名称:世界长寿乡,中英文、拼音(大写或小写)或简、繁各种字体等。
3、应征稿件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或手工稿均可,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纸质版请统一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完整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二)广东省蕉岭商会宣传口号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客家、世界长寿乡的特点,能准确、生动表现文化与品牌的主题内容;
2、文字精炼,寓意深刻,琅琅上口,便于宣传和推广,每条4至20个字;
3、应征作品请附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并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三)广东省蕉岭商会诗词歌赋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客家、世界长寿乡的特点,凸显蕉岭地域文化;
2、辞藻华丽优美,语言精练简洁,饱含真情实感,便于传唱和记忆;
3、应征作品请附内容或内容释义对照,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并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四、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均可通过直接投递、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投稿需注明“广东省蕉岭商会会徽”或“广东省蕉岭商会宣传口号”字样。个人投稿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集体投稿注明集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银湖工业区8栋3楼
收件单位:广东省蕉岭商会筹建委员会
邮政编码:510520
咨询电话:18819418610
电子邮箱:gdsjlsh@163.com
联系人:黄佳珅
五、评选方式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终选。
3、评选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六、奖项设置
1、广东省蕉岭商会会徽(LOGO)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优秀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2、广东省蕉岭商会宣传口号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优秀奖5名。
3、广东省蕉岭商会会歌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他诗词歌赋采用奖不限名额,选刊于《广东省蕉岭商会会刊》。
4、以上所有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现有口号、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投稿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2、投稿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凡被采用、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作品著作权等即转为主办方,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投稿者不得提出异议。
4、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也对未获奖作品不作任何评选的解释。
6、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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