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耀城南”全国歌曲征集启事
活动背景 2016年11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1届常会通过审议,批准中国申报的“二十四节气”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务院倡导“拓展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鼓励不断推出原创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新的艺术样式”,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的宣传作用,提高文耀城南软实力和传播力,面向全国发起歌曲征集及评选活动。征歌主题 鼓励全国音乐爱好者,用创新的方法全新的演绎,大力宣传“文耀城南”的文化品牌,打造城市音乐名片,传承发展“24节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概要 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将采取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和约稿创作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创作一批特色鲜明的歌曲。经过初评评出30首入围作品,以官方网站、“文耀城南”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等平台开设特别专栏节目对30首入围歌曲进行展播和推广,再从30首入围作品中评选出15首作品颁发奖励,评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八名。组织机构主办方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东营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方东营市沃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活动安排征集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8年3月31日征集对象:全国及海内外词、曲作者,专业和业余者均可参加。活动要求 作品自行命题,歌曲形式不限,独唱、齐唱、合唱均可;作品要充分体现东营区的人文魅力和城南之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作品要思想健康,积极向上,雅俗共赏;旋律明快,朗朗上口,易于传唱;贴近生活,贴近人心,贴近时代。 作品需原创,在以往创作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作品报送 (1)报送方式:登陆官方网站(www.zgwycn.com),点击“歌曲征集”,点击“我要投稿”在线提交作品。 (2)将报名表和作品根据组委会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wycn827860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城南”字样)。 (3)稿件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4)每位作者限三首作品参评。 (5)报送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区财金大厦,邮编:257000,办公室电话:0546-8278600。电子邮箱wycn8278600@163.com评选过程 展播及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同时进行;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媒体等平台开设特别专栏节目对30首入围歌曲进行展播和推广,发动公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具体投票留意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公告或通知) 综合评选:统计网络、信息平台投票数。邀请音乐领域专家、媒体和市民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综合大众评选投票票数情况和专家意见,最终评选出15首获奖歌曲。奖金设置 本次活动共设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0元(税后);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0元(税后)。三等奖8名,每名奖金5000元(税后);入围奖励15名,每名奖金1000元(税后)。对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一份。 凡参与者均可参加抽奖。(为了确保征集歌曲质量,所设各等奖项可空缺,解释权归主办方)参赛须知 1、本次活动不收任何形式的参赛费。 2、参赛选手在投稿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定。凡参赛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启事之各项约定。参赛人有义务确保参赛作品以及参赛者本人资料的真实合法性。 3、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括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4、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组委会,作品的版权归属主办单位,作者享有该作品的永久署名权。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6、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7、领奖针对作品,词曲作者及演唱者对奖金产生纠纷概不负责。 8、本次征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方所有。“文耀城南”网络文学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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