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获奖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问:各地在筹办全国或省市级运动会时,为充分展示其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果和新形象,提升运动会的文化内涵和综合效益,通常会采取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和主题口号等形式,同时征集方会对入选或获奖作品所给予的物质奖励采取由征集方代扣代缴或由获奖者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方式。请问,此种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目、税率及计税依据如何确定?解答:从作品权属而言,上述会徽、会歌、吉祥物和主题口号等形式所有入选作品或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一次支付酬金,永久使用,这里的著作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件所界定作品中的诸如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和模型作品等。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不包括稿酬所得)、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对个人转让著作权,无论是“营改增”前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规定,均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
我已经在别的帖子回答过了,依照税法,劳务或者著作权报酬所得税是奖金发放的单位代扣代缴,你收到无论多少奖金都是税后奖金,根本无需再申报纳税 新个税法是可以申请大病、赡养老人、房贷专项扣除的。所以大家集体反对代扣代缴,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申报。
【修改后的个税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个税怎么扣?今年10月1日起,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明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周知!
新个税法后,不能够再代扣代缴啊!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专项扣除。征友们,大家集体维权吧!!! txgg 发表于 2018-9-1 09:35
新个税法后,不能够再代扣代缴啊!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专项扣除。征友们,大家集体维权吧!!!
<font size="5" color="#ff0000"><b>如想不被主办方强制代扣代缴,必须到(国家信访局)官网上“上传诉请”,然后传达给(国家税务总局),不然,个人和主办方纠缠理论,是很难改变的,因为主办方一般是拿着地方税务局的规定要求来强制扣缴的,所以只能信访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向下边所有税务分局下发文件不允许代扣,而应优先自己纳税就行了!尤其多人联名建仪更有效!或是大家都去(国家信访局)官网上“上传诉请”更好!</b></font> 如想不被主办方强制代扣代缴,必须到(国家信访局)官网上“上传诉请”,然后传达给(国家税务总局),不然,个人和主办方纠缠理论,是很难改变的,因为主办方一般是拿着地方税务局的规定要求来强制扣缴的,所以只能信访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向下边所有税务分局下发文件不允许代扣,而应优先自己纳税就行了!尤其多人联名建仪更有效!或是大家都去(国家信访局)官网上“上传诉请”更好! 新个税法是可以申请专项扣除的,征集主办方没有办法直接操作,不像以前有固定的税率了,专项抵扣可以按年申报。大家明年开始的征集活动,集体维权吧!征集的时候就告知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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