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1-23 07:28:40

关于征集南大港全域旅游形象标识、宣传口号、 宣传标语、摄影作品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1-23 09:13 编辑

2017年9月,南大港产业园区成功入选“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首批创建单位。为全面展示南大港旅游新形象,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大力提升我区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成功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南大港全域旅游宣传有奖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内容
1、形象标识(LOGO)。设计元素要突出旅游特色,能体现南大港的独特定位和“全域旅游”的典型特征,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作品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递交,文字须清晰叙述LOGO的创作灵感、寓意、相关说明。图片格式要求为jpg或gif格式,能以不同比例清晰显示。每位作者可申报1条作品。
2、宣传口号、宣传标语。需体现南大港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民俗特色、体育精神等旅游相关内容,具有时代特点的感染力与亲和力,文字精炼、寓意深刻、朗朗上口。宣传口号每条字数限制10字以内,并附上简要的创意说明,每位作者可申报1条作品;宣传标语字数限制在30字以内,每位作者可申报1-2条作品。
3、摄影作品。作品需充分展现南大港在全域旅游、区域交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农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的良好形象。摄影作品必须是相机成像,不含手机类摄影作品,达到2000万像素以上,作品务求真实,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每位作者申报作品数量不限。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8年2月28日。
三、投稿要求
1、本次征集以网络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为“南大港旅游形象标识(LOGO)、南大港旅游宣传口号、南大港旅游宣传标语、南大港旅游摄影作品”。
2、作品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等。
3、设计者需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如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无效作品,征集方可自行处理。
4、作品发至ndgqyly@163.com,联系人:许志强、田丰,联系电话:5897625 5897525。
四、奖励办法
南大港产业园区管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筛选和论证,评选结果将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对入围作品的作者给予奖励。
1、形象标识(LOGO)。评选“南大港全域旅游最佳LOGO”1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2000元;评选优秀奖3名,每人奖励500元。
2、宣传口号、宣传标语。评选“南大港全域旅游最佳口号”1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1000元;评选优秀奖10名,每条奖励现金200元。
3、摄影作品。评选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500元;二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300元;三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100元。
五、评选规则
1、活动将分征集、评审、确认发布三个阶段进行。
2、活动主办方将组织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3、评选结束后,将在南大港政府网站、南大港电视台、南大港官方微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对获奖作者予以奖励。
4、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未经发表的,参赛者拥有著作权的原创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内容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使用权均归活动主办方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先后为次序)。所有征集的作品概不退还,由活动主办方保管,请作者自己保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费用,但来稿作品制作等费用由投稿人自理。活动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发送电子邮件过程中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5、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对本内容的充分认可,并遵守相关规定。
6、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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