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8-1-26 19:26:47

杨凌示范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启事

为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杨凌城市形象,彰显杨凌特色,反映城市文化内涵,塑造开放包容、绿色发展、现代时尚的农科杨凌新形象,不断增强杨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二、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反映杨凌深厚的农耕文化底蕴,彰显杨凌特色,着重体现杨凌独特的城市形象和文化内涵。

2、具有独创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3、语言精练,文字简洁,朗朗上口,便于传颂,字数在16字以内。

4、易于传播,适合在对外宣传、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

5、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每件作品须提交《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表》(见附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宣传语及详实的作品文字说明。

三、征集方式

1、网络投稿

网友可登陆新浪微博,通过“@文明杨凌”提交宣传语作品。格式如下:#杨凌城市形象#+宣传语+文字说明@文明杨凌。入选网络投票的作品,@文明杨凌会私信通知微博博主,博主须提供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电子邮件

投稿邮箱:6065331@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杨凌城市宣传语征集”字样。

3、邮寄投稿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6号杨凌政务大厦232室(信封左上角注明“杨凌城市宣传语征集”字样)

联系人:崔新谋

联系电话:029—87030998

邮编:712100

4、投稿备注

投稿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四、作品评选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征集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网络投票评选和专家最终评选两个阶段,最终确定,一经选用将给予3000元奖励,选用作品将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予以公示、公布。

五、有关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4、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宣传部所有。

2018年1月26日

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18-01/26/content_156396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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