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山形象宣传语征集
为迎接邢台市第二届旅发大会召开,塑造天台山景区新形象、新概念,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推广天台山景区特色,进一步提升天台山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临城县天台山景区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征集天台山景区形象宣传语。一、征集内容天台山形象宣传语
二、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精炼,能充分彰显天台山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旅游资源特色。
2.创意新颖,具有独特性、排他性,生动传神,朗朗上口,具有感染力、吸引力,便于记忆和传诵,适用于各类媒体广泛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具有原创性,格调健康,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避免低俗的谐音和歧义;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得有悖国家相关法律与社会公德或有损他人著作权益。
4.用中文表述,每件作品字数控制在20个字以内,每件作品附简要的阐释说明。
5.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3件。
三、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入围奖30名,奖励2018年度天台山登山年卡。
四、征集时间及投稿方式
1.征集时间:2月1日至4月18日止。
2.投稿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天台睡佛」,点击菜单栏「景区动态」中「宣传语征集」,即可进入征稿页面投稿 。
3.温馨提示:宣传语的阐释说明,请直接填写在宣传语后面。
五、评选办法
1.初评(4月19日—25日):从投稿作品中初评选取30件入围作品。主办方组织旅游业界、文化团体、媒体等专家进行评选。
2.微信投票(4月26日—5月3日):30件入围作品参加「临城旅游」微信公号设置的投票,投票结果占总分40%。
3.专家评审(5月18日):主办方组织旅游业界、文化团体、媒体等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集体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占总分60%。
4.评选结果公示(5月21日):评选结果在临城旅游发展委员会官网及官微「临城旅游」并组织不同形式的宣传推介活动。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宣传等。
4.本公告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5.如提交的作品出现重复现象,则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作品的作者为准。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临城县天台山旅游区管理处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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