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2-12 07:52:41

500元 “我爱忠州•图说春节” 忠县2018年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为推动2018年“网络中国节”系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营造网上浓厚节日氛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联、县旅游局拟于2018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我爱忠州•图说春节”摄影作品征集大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忠县县委宣传部
中共忠县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忠县旅游局
忠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对象
忠县摄影家协会会员、忠县籍摄影爱好者、来忠县过节的外籍摄影爱好者。

三、征集题材
春节期间,拍摄于忠县境内的,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特色民俗文化、旅游文化、节日喜庆氛围、普通人家的趣味生活及感人故事的摄影作品。凡发生在春节期间的人、事、景(旅游景区景点)等,题材不限。

四、活动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22日。
(二)实施步骤
1.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月28日);
2.组委会评选阶段(3月1日至3月8日);
3.网络投票阶段(3月9日至3月15日);
4.奖项公布及兑现阶段(3月16日至3月22日)。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元。

六、作品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线上投票和线下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先由组委会对参选作品打分并初步评选出优秀作品100幅,再利用品位忠州APP对其进行网络投票,最后按照评委会评分与网友投票各占50%的比例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奖项。

七、投稿说明
1.所有作品只限单幅,不收组照;
2.所有作品必须为拍摄于忠县境内的纪录类作品,能说出拍摄地点,符合纪录类作品要求,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
3.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严禁抄袭剽窃转载他人作品,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每名作者投稿不超过5幅,jpg格式,每幅作品以“标题—电话”形式命名,同一作者报送的所有作品放入《“我爱忠州•图说春节”——姓名——电话》的文件夹中,以原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21555686@qq.com;
5.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摄影大赛,主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大赛主办方有权使用所有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包括展览、出版、对外宣传和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不另行支付稿酬;
6.凡信息不完善或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取消评奖资格;
7.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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