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我眼中的哈尔滨”影像作品征集啦
淼淼松江水,悠悠黑土情。素有“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美誉的哈尔滨,似一颗璀璨的珍珠镶嵌在黑龙江这片富饶而神奇的沃土之上。在这里,中西文化交汇,历史与现代文明相融,造就了这样一座活力四射、深具异国风情的国际大都市。作为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为进一步展现哈尔滨的自然风光和人文底蕴,全力打造“文化之都”“音乐之都”“冰城夏都”“东亚文化之都”等特色品牌,哈尔滨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共同举办“飞阅哈尔滨”国际影像展和“我眼中的哈尔滨”影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希望借此契机,加深全国乃至全世界旅游者对哈尔滨这座城市的美好印象,促成哈尔滨与世界牵手!
通过“飞阅哈尔滨”国际影像展和“我眼中的哈尔滨”影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将细化出哈尔滨的温暖影像,让中外摄影爱好者在拍摄新哈尔滨的过程中,让人们在现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中回归自然,感受来自哈尔滨的专业影像魅力。同时,通过丰富的传播渠道,吸引更多哈尔滨的摄影爱好者参与到比赛中来,引领更多中外专业人士加深对哈尔滨的热爱,传播哈尔滨文化旅游品牌。
“飞阅哈尔滨”国际影像展的图片、影像资料成果将精选策展,并在北京、上海等国内重点城市户外LED屏幕,以及美国纽约时报广场“中国屏”户外LED屏幕进行宣传展示,有助于再度提升哈尔滨旅游品牌在全国、美国乃至世界的知名度,以寻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机会,更好讲述美丽中国故事,实现哈尔滨城市形象的全面升级。
活动主题:“飞阅哈尔滨”国际影像展
活动时间:2018年2月-2018年8月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承办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黑龙江中心
新华屏媒(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活动内容:
1、“飞阅哈尔滨”国际影像展启动仪式。
2、“我眼中的哈尔滨”影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3、“飞阅哈尔滨”国际影像展览暨“我眼中的哈尔滨”影像作品颁奖典礼。
关于开展“飞阅哈尔滨”国际影像展
征集“我眼中的哈尔滨”
影像作品的通知
为进一步展现哈尔滨作为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的自然风光和人文底蕴,全力打造“文化之都”“音乐之都”“冰城夏都”“东亚文化之都”等特色品牌,哈尔滨市委宣传部与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共同举办“飞阅哈尔滨”国际影像展和“我眼中的哈尔滨”影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摄影、摄像作品,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通过“我眼中的哈尔滨”影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让中外摄影爱好者在拍摄哈尔滨的过程中,感受来自哈尔滨的影像魅力。
一、征集主题:
我眼中的哈尔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承办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黑龙江中心
新华屏媒(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四、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须紧扣主题。以哈尔滨的旅游风光、城市风貌、人文历史、民俗文化、美食休闲等为题材。一要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积极向上,讴歌美丽城市;二是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多样化,构思巧妙,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三要注重观赏性:多方位、多角度展示美的魅力,给人以美好的视觉享受。
2、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
3、拍摄器材单反相机、数码摄像机、卡片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均可。
4、投稿作品须为数码文件(图片为JPEG格式、视频为MPEG或MP4格式),作品数量不限,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鼓励近期作品)。
5、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说明(100字以内)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6、投稿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
7、投稿作品需保留EXIF信息,可以适当后期处理,但必须保持摄影作品的基本性质和真实性。(可使用第三方图片编辑软件进行剪裁、滤镜等修饰,但不可对照片上的元素进行删除、合成,不得添加边框、水印及任何修饰。)
8、投稿作者须对作品拥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版权纠纷,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作品如涉及侵权纠纷,产生一切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作者自行承担。
9、征集组织机构对所有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有权对符合要求的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报纸刊载及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作者享有署名权。
10、最终解释权属于征集组织机构。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投稿者须在新华社客户端“‘飞阅哈尔滨’国际影像展”专题(网址:http://www.hljxh.net/hrb/)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投稿页面,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邮箱投稿:
投稿邮箱:hrbgjyxz@163.com。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六、作品评审:
1、作品评选标准:
①主题内涵:作品必须符合“你眼中的哈尔滨”主题。
②创意构图:构图和谐,轮廓清晰,主体突出,在人物造型上具有一定的创意。
③视觉效果:色彩鲜艳、饱和、丰满,层次分明,有较强的感染力,能明确表达作者的创作意图。
2、奖项设置:
①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每名获奖作者奖励2000元及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每名获奖作者奖励1000元及获奖证书。
同时,前三名获奖作者可评为新华社签约摄影师。
②优秀奖(10名)。
网络投票前10名为优秀奖,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3、作品评选流程:
①初审:经我方工作人员两周的审定,初步筛选出参赛作品的50%进入终审。
②终审:经评审委员会权威评委,最终审定获奖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③网络投票:作品征集期间,将在新媒体和网站对投稿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并评选出优秀奖。
4、评审委员会:
评委产生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以及合作媒体代表、传媒艺术类院校教授、新华社资深摄影记者等。
“我眼中的哈尔滨”影像作品征集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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