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2-18 07:53:05

第十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2-23 10:41 编辑

征稿//第十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征稿启事(2018年7月31日截稿)
本届大展充分吸取了历届赛事的成功经验,在赛制和奖项、奖金设立上延续上届的设置,在投稿作品电子登记和查询上将更加精准、便捷,作品照片更加清晰,以达到更公平、更公正、更公开,更富有权威性和吸引力。本届大展鼓励更多的历届参赛作者参与,不仅是一个书坛竞技的大赛,也将是一场精彩的书法盛会。本届大赛不仅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举办展览,届时将择期前往书法圣地绍兴兰亭等地巡展,以此纪念十年来“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书法报社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承办单位:
书法艺术网
观音山书画院

二、征稿时间
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1. 以佛教特别是观音文化相关主题,鼓励以《心经》等为代表的佛教经文内容进行创作,兼及积极旷达、健康和谐的人生格言或古今诗词歌赋、楹联等。
2. 征稿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数量、形式不限,尺幅提倡4尺以内,要求不超过6尺。草书、篆书须附释文。投稿作品数量超过一幅以上建议包含佛经内容。
3. 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以正楷依次清晰书写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等(钢笔、圆珠笔、水性笔等影响作品装裱的不参评)。信封左下角注明第十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字样。
4. 来稿请妥善封装,以免邮寄途中破损。
5. 免收报名、评审、出版等一切费用。

五、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1. 奖项设置
“观音山杯”大奖1名,由组委会颁发荣誉奖杯并奖励人民币30000元(含税);
佳作奖20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含税);
优秀奖100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网络人气奖1名,奖人民币1万元(含税)。
2. 获奖作者受邀参加第十五届“中国东莞观音山健康文化节”, 出席第十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颁奖仪式,组委会承担交通、食宿及活动费用。
3. 评选获奖和入展作品共计400件左右,获奖作者、入展作者颁发获奖和入展证书,赠送本届大赛作品集一本。
4. 获奖作品将在《书法报》上选发,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及作品将在书法艺术网全面推介。

六、作品评审
1. 由组委会邀请书法名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进行评审。
2. 本届大赛征稿截止后,设立网络投票。所有参赛作品将在书法艺术网及手机客户端展示,供投稿作者查询。所有参赛作品经过初选后在网上自由投票,投票经组委会审核后,票选前50名的作品为网络入展作品,票数最高的作品将获得网络人气奖。网络投票和评审委员会评审分开独立进行。
3. 评审结果预计于2018年9月在《书法报》和书法艺术网等媒体公布。
4. 在票选开始前由组委会出台网络投票办法。

七、投稿通联(两地收稿)
1. 收稿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观音山公园,“观音山杯”书法艺术大展组委会
联系人:陈雪
邮编:523635
电话:0769-87181992 / 87700662
传 真:0769—87708666   
2. 收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75号骏业财富中心A座5楼 书法艺术网   
联系人:明敏   
邮编:430077
电话:027-59106070

八、其他事项
1. 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 限于人力,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征集到的所有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3.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本公告各项规定;
4. 本公告解释权归第十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组委会。

第十届 “观音山杯”
全国书法艺术大展组委会
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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