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8-3-2 07:50:37

磐安面向全国征集“共享农屋•磐安山居” LOGO 3,20

本帖最后由 江南洪荒之力 于 2018-3-2 07:53 编辑

磐安地处浙江中部,素有“群山之祖、诸水之源”之称,是全国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生态县,也是“浙中江河源头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中国最具魅力的生态旅游大县”,为国家级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县。

“共享农屋•磐安山居”是指利用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农村闲置住宅,吸引城市居民中长期来磐安创业、休闲、度假或养老,实现城乡功能互换、生态空间共享,是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新模式,是实践“两山”理念的新载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举措。


为了进一步加强“共享农屋•磐安山居”宣传和推广,特面向全国征集“共享农屋•磐安山居” 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5月底前公布评选结果并函告作者。


活动内容
参赛要求:可以单位、公司名义参加,也可以个人名义参加。
设计要求:
1.LOGO设计简单时尚、有特色、有创意,蕴含磐安历史文化,体现磐安特色。
2.LOGO要求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3.LOGO设计应以图形为主,亦可是图文结合的形式;
4.参加比赛的作品后都需附有创作思路和设计说明,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
5.LOGO文本,电子版和手绘版皆可;
6.要求作品简洁明了,富有寓意,有一定深度,创意性,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

投稿方式
电脑制图:将参赛作品LOGO图片(包括.jpg或.png图片及.psd格式源文件)和创作思路、设计说明压缩打包。.psd文件要求尽量保留制作的各图层,长宽不应小于10cm*10cm。统一发送至邮箱:58617206@qq.com。

手工制作:可选择手绘图案或者手工制作模型,然后用数码相机拍下清晰完整的正视图像连同参赛作品报名表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58617206@qq.com。

同时提供文本稿件:在A4纸上制作,一式二十份;邮寄地址:磐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磐安县壶厅路56号五楼);邮编:322300

▲注: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共享农屋•磐安山居”LOGO”字样,并注明作者姓名和详细联系方式。

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由主办方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最终选取一个征用作品,征用作品奖金10000元,并提供关于该LOGO的设计原文件(psd,eps,cdr文件格式)。

注意事项

获奖设计人不得将自己的设计方案另投他处;
设计稿获奖并支付奖金后,其全部权利归磐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除奖金外,不再付给设计者任何费用。设计人不再有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请参赛者保留原件。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磐安县农办所有。咨询电话:0579—8488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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