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8-3-5 22:36:57

浙江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启动

为生动诠释新时代下我省“五水共治”和“河长制”工作的新内涵,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治水护水的良好氛围,全面助推“五水共治”和河长制工作“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再上新台阶,省治水办(河长办)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于近日联合开展了浙江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征集时间

2018年3月5日—3月15日

征集范围

省内组织或个人

标语要求

1.标语以文字形式,字数宜控制在30字以内。

2.标语内容要能诠释出新时代我省“五水共治”与“河长制”工作的新内涵,展示出“水清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浙江大花园理念,体现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

3.标语内容既要有助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等水域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又要有利于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等水域的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社会公德。

4.标语要通俗易懂,能被社会公众直观了解、易于接受。

5.标语要简明扼要,琅琅上口、便于记忆。

6.标语要坚持原创,尽量采用句式整齐的排比句。

投稿事项

1.本次活动支持一人多稿,但最多一人不得投稿超过5条宣传标语。

2.投稿者需随稿一并提供作者简介,含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照片。

3.标语和作者简介均以WORD电子稿形式提交至电子邮箱:411067570@qq.com,联系电话:0571-85310560,联系人:虞乔峰。

奖项设置

活动将评出奖项4个、获奖者50名。
一等奖5名,每名奖励1000元
二等奖10名,每名奖励800元
三等奖15名,每名奖励600元
优秀奖20名,每名300元
不重复获奖。获奖名单将于2018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公布。

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应当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

2.投稿作品主办方均不予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和相关资料。

3.如出现多人同稿且入围奖项的情况,则先投稿者获奖(以电子邮件收悉时间为准)。

4.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横幅、挂图、橱窗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

5.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所有。

具体可关注“浙江环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左下角“微发布”专栏的“标语征集”中查看;或关注“浙江河长”微信公众号,进入左下角“工作动态”专栏的《浙江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启动》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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