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诗词学会“长安杯”庆祝陕西省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全国诗词大赛
“长安杯”庆祝陕西省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全国诗词大赛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新时代理念凝聚共识,汇集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陕西省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之际,进一步讲好陕西故事,树立文化自信创新发展,特举办《“长安杯”庆祝陕西省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全国诗词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陕西省诗词学会
二、征稿内容
1、陕西省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
2、反映陕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时代生活;
3、反映陕西人文历史、山川风物和人物风采;
三、征稿时间
2018年3月1日---2018年4月15日晚8时截稿。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不公开评委名单。进入初评后,作品一律匿名。
四、征稿对象
全国诗词曲赋创作者(大赛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参赛),欢迎各地诗词组织统一收集作品投稿。
五、参赛须知
1、传统诗、词、曲、赋均可参赛(不含新诗)。诗词曲作品不超过30行,辞赋1500字以内。每人限投三首(篇)以内,不重复获奖,多投以排列靠前为准。
2、参赛作品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强的艺术性,符合格律要求。提倡新声韵,新旧韵均可,不可混韵,(用韵请注明)。谱有出处(用别谱或变格谱式须注明出处)。尽量不用僻典,专用名词、方言等自行注释。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作品一律从电子邮箱投稿,不接受微信投稿和纸质投稿。以第一次投稿为准,不接收改稿,要求书写格式正确。参赛作者在投稿时须附姓名、电话,详细联系地址和邮编等以便联系。
投稿邮箱为:shanxishici@126.com
收稿人:孙民随
六、奖金设置
1.大赛设一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15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若干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1.作品一经投稿,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赛事主办方拥有获奖和投稿作品的发表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2.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赛事主办方所有。
陕西省诗词学会
《“长安杯”庆祝陕西省诗词学会成立三十周年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
二0一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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